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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我也讀別人的日記。留學歐洲的 C 最近列舉生命中遇過的人,一來便是洋洋數十行,當中有很多熟悉的名字。C 比我小幾年,有一年暑假來實習,帶給我們不少麻煩。或者她很文藝,很感性,活在熟悉的香港如遊於新奇的彼邦,每時每刻都真正生活過且不枉此生;但我只想 C 能準時做好她要做的部分,不要讓我們要一時三刻留在工作室看守。

那時候同伴快要離開香港了,忙著打點著留給工作室的一切,也忙著指點 C 的實習。C 其實不是想做這樣的實習,我們看在眼裡很明白;我們常常看見她在工作室裡打印另一個工作室的文件,也常常看見她讀其他工作室的報告,縱使她在這裡要負責的部分遲遲未做完。我們知道,C 興趣廣泛,相識滿天下。C 愛話劇愛音樂會愛陳綺貞舒伯特村上春樹,愛跟不同的人深度長談,也有做義工,總之很忙,能者多勞,時間不夠用。但這些,一切一切,都與我們無關。與我們有關的,是工作室的電腦什麼時候可以讓我用,是同伴的下班時間,是同伴與我對這個實習計劃的心情。

終於同伴有一天寫了一封長得我看傻了眼的電郵,提議不如把這個計劃掛掉算了。既然那幾位同學都無學習的興緻,無謂花大家時間。同伴只有一個多月時間留在香港。上面的他聽到同伴的提議顯然很為難,誰也不想把事情做得這麼難看;於是我們改變了實習計劃的大綱,改得簡單點。我以為同伴有點意興闌珊,但出乎意料之外,自此之後同伴不太再向我訴苦,好頭好尾笑笑口完結了整個實習計劃。只有我才心胸狹窄,做不出得饒人處且饒人,對這班人的微弱好感極速燃燒至殆盡,處處避免接觸,免傷和氣,please spare me! 你生活作息節目天花龍鳳與人無尤,不要影響我相比之下單調蒼白的進食與社交就好。

難得的是計劃完結之後 C 在日記多謝工作室每一個人。她多謝我,雖然與我交流的時間不多,但相信我給了不少支持云云。是嗎是嗎是嗎,真客套的說話,我自問講不出。或者其實她也講不出,但那時流行矯揉造作,是以每人都有要多謝的理由;是以現在當 C 要來個大閱兵,要列舉生命中遇過的人,自然不會提及這工作室任何一個人。沒有同伴、沒有工作室的其他成員、更沒有上頭的他,當然不會有我。我並不是失望,我與她毫無關係,她那張名單裡有很多我標為「假、怪、誇」的相識;有我的名字出現,我可能會覺得是侮辱。只是當我讀到這張新名單,便自然而然想起上次 C 在日記裡多謝我,以及那為講而講、好使段落對稱和押韻一點的理由。C 有她自己的才華,但並未使我因而感動到不能自已;反而這些待人接物的暇疪,卻教我嘆息了很久。

一週四餐吉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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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了最新的日式咖哩雞飯,提起湯碗想喝完剩下的麵豉湯,戴眼鏡的吉野家女待應便走過來,微笑著問我:「先生,你有空參加我們的顧客服務問卷調查嗎?」

我脫下一邊耳筒,望著她點頭。她遞上一支筆與一份問卷,說歡迎我給任何意見。出問卷填問卷其實是件很悶的事,因為我以前做得太多了,多到一個打開問卷見不到 yes 與 no 而只見到 1 同 0 coding 的地步。近來工作上少接觸問卷,反而有興緻花時間幫忙填填;更重要的是,你喜歡一間餐廳自然想它進步,自然不介意「幫手給點意見」。我其實很喜歡吉野家。

如果給公司的女同事知道我最高記錄試過一星期四晚都光顧吉野家外加周末下午茶,我一定會被極速打入悶男的行列。因為「辛苦搵來至在食」從阿爺果代開始就堪稱香港核心價值,打開 openrice 望望香港食肆何其多,餐餐吉野家你悶唔悶d?我想我真的開始跟青春講拜拜,如果有人問起我這條問題,我會肯定地答:不悶。餐餐麥當勞也不悶,但無益(下刪五十項理由);至於吉野家,ok la.

朋友 T 想做小生意,我問他想鎖定那一群人,他答目標顧客應該要「對生活有要求」。何謂「對生活有要求」呢?翻一本號外(嫌貴可以選擇人民幣五圓的周末畫報或二十元的新視線,來自同一集團,通常都可以找到號外報導之後一雞廿幾味的剩餘物資循環再用,如果你不介意有你看不明白的國內譯名的話),應該可以找到答案;如自覺號外太上等人太叔叔輩,起碼也翻翻 Jet 或 milk,或至少也翻翻飲食男女吧!錢是賺來花的,一是不花,一花就當然要花得值,因此刁鑽的消費指南永遠有客路。吃要吃最好、住要住最好、穿要穿最好、玩要玩最好;但最貴又不代表最好,最好的是要靠潮流雜誌撰稿人發掘的,不過潮流雜誌撰稿人也不是下下中,於是最後還得由自己來揀。揀得叻,才是「對生活有要求」;能忍受一週四餐吉野家,對生活則應該不算很有要求。

我非常羨慕那些「乜 sense 都有」的 all-rounder 職業潮人(如果這世界真有的話),因為我相信他們有著如此得天獨厚的眼光,又有能力賺取大量金錢來支持「有要求的生活」,更可以寓興趣於工作,應該不枉此生。不過作為一個資質平平收入一般工作更與潮流界無關的普通人,要做到「乜 sense 都有」,應該在成功之前已經發癲。衣食住行樣樣都要有要求有品味,想一想都覺是非常花時間的一件事,慘過上通識;最花時間的還要不是學,而是應用,即是要識「揀」。請注意:揀是衣食住行樣樣都要揀,求個配合得天衣無縫,否則只會落得觀音頭掃把腳踢拖去 Ball 的下場。想起都覺辛苦。

可能因為在青蔥山城住得太久,我發覺自己廿五歲未過就已經有洗盡鉛華的趨勢,因為我想起大學五年來我的置裝費加起來連五千元也沒有。當你日復日見到全校師生都可以忍受大家穿著那些充分表達香港中學美術教育的 soc 衫 soc 褸,再配以起身無打理過方便落堂飛奔回宿舍睡個下半場的三尖八角造型頭髮來走入 lecture theatre,你會好自然問自己:穿得好來幹什麼?當你日復日晚上七點都仍然有十九幾份 paper 要趕,晚餐怎麼辦?慢慢就會發現眾志雖然難食,但其實做人是是但但都可以一餐。如果晚晚都要思前想後心思思出沙田出九龍試盡環球美食,我相信我會比眾志洗碗阿嬸更唔得閒。

中學有位老師我們都叫他「低B」。低B學歷很高,除了上物理堂但喜歡九唔搭八教一堆做人道理之外,令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他那個鋼線蛋撻頭以及磨砂杯底玻璃眼鏡。以前覺得他的形象是個徹頭徹尾的 nerd,一個人怎麼可以不理儀表到這樣一個地步?我甚至覺得單是「沒有臭狐」這點小小幸運就值得他劏雞還神。我讀的中學有類「掛名」校規,即是寫了在手冊但通常都不會嚴厲執行那種,其中最重要一條是「髮型不標奇立異」,用人話講即是:「唔准 gel 頭」。低B有一次在上課時被我們教導 gel 頭的必要,聽後他只講了一句:「學者的時間無必要花在這些事情上。」當場當然只換來全班一聲「扯!」今日回想起來,才覺得他那種「踢拖去 Ball」但不當一回事的信念原來很值得尊敬,因為他說這句話語氣肯定,不是狡辯,而是他很會掌握自己的時間該怎麼花。

這幾年我讀過寫得最好的 pop psychology,不是一系列教你「阿媽係女人」的 self-help,不是孔少林在信報講完又講的 blink(請注意,blink 的作者 Malcolm Gladwell 雖然在書中用上十分專家的口吻,但他其實並不是 psychologist),而是都算是 bestseller 但在香港 sell 得不算太好的 The Paradox of Choice. 全本書要講的東西其實可以歸納成一句:有選擇是好,但不是越多選擇便越好。選擇越多,做決定要花的時間便越長。花了這麼多時間做決定,一百揀一的選擇卻往往不及十揀一的選擇開心;因為世事無完美,我們對得不到的東西永遠牽腸掛肚,十揀一放棄的只有剩下的九,一百揀一放棄的卻有九十九。要學識做選擇,第一步永遠不是比較不同選擇有幾吸引,而是 choose when to choose,有些時候求求其其過得自己有求求其其的好。

什麼事要認真什麼事可以求其,完全因人而異。B 愛穿 deep V,唯獨是偕男友出場時收歛一下,原因當然是 B 的男友不想自己女友被人「睇蝕晒」,但近來我們懷疑這不是原因的全部。B 的男友是個嗜穿 baleno(因為嫌 giodarno 都貴)的醫生,我們一眾人都不理解他的衣著品味,直至 B 講了一句:「他說穿衣是求蔽體而已」嘩!我相信正氣的他不喜歡 B 穿 deep V,除了怕被「睇蝕晒」,不多不少也因為,technically speaking,deep V「蔽體」的功能不高。但你說 B 的男友是個悶人嗎?又不是,有幾次大家跟他玩大富翁,他不但識得陰濕地跟我們過招,講說話還經常插一兩句暗賤的壯語,為人又算幾得意。既然他志不在裝身,要他在醫院捱完通宵還要仆去 IFC 等開門掃貨,只會令他的眼圈墮多兩錢重。

識得選擇幾時做選擇,需要的勇氣也不少。生活在香港,還要是港島,行出街人人都型過籠,要烏 we 踏出家門是很難的。「求其」不是一定要像我的老師低B一樣,十年如一不抹眼鏡塑造磨砂效果;求其都要過到自己一關,低B那一關實在是高人 level,我自問再過廿年也學不來。但因為不想花太多時間在納納雜雜的事情上,我穿了三年根本無分流行或不流行的 earth tone,一星期自己一個吃的晚餐不是吉野家便是街口泰菜小店,凍飲永遠是凍鴦,熱飲永遠是奶茶,過海一定搭地鐵,買英文書永遠去天地,提款每次只二百,手機 ipod 隔日充電。如果我要花時間去為這些生活細節日日搞搞新意思,我每日將會只有兩小時睡眠,讀不完想讀的書,做不完想做的事;新意思是應該搞在情人身上,搞在工作上以及我的興趣上的。我的興趣不是吃與穿,更不是追逐環球每月新鮮出廠的電影與唱片。

相信楳圖一雄那件十年如一的紅白間 tee 與歐陽應齊十年如一的白色背心,應該為他們慳了不少時間;也開始相信去旅行寧願跟團而不自己計劃行程的人不一定性格沉悶,他們大概只是想心力花得其所。填完吉野家那一份問卷,我得到優惠券一張,不過短期內我不會光顧那一家吉野家了。雖然我很喜歡它新推出的咖哩雞飯,但我想單身吃晚飯的人是不會喜歡被連鎖餐廳點相為熟客的。當然,熟客有優惠的話另計。

Brian Schwartz
Harper Collins 2005

此書奇在今時今日仍然出現在商管書的豬肉檯,封面又已加上十大 bestseller 的標籤,但一年以來我從未讀過香港的報章雜誌有任何報導。

Pop Psychology 的書通常有幾個毛病:

  1. 太學術,如 Steven Pinker 一系列,以 How the Mind Works 為要,根本已達 quote 得落論文的要求,香港人是好難吸收的;
  2. 太一陣風,講完等於無講,因為那些道理往往不是你不懂,只是你不懂怎樣令自己去行動,包括一系列 self help。我有一位舊同學,曾講過一句:「Self help 係 loser 先睇既!」我也不讀任何 self help,但我相信不是人人都像我們這麼感情豐富時刻 monitor 自己 psychological well-being 成性的。講真,人到崩潰時,莫講話 self-help,無字天書都變寶啦!
  3. 不夠學術:blink 絕對是佼佼者,fun to read 是一回事,專家口吻內容 layman 又是另一回事,正如你會覺得衛斯理的小說精采刺激,但不會完全信以為真。

The Paradox of Choice 難得無以上三個問題,只是仍略嫌太似教科書。

hey, 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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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任何一個會講對方的語言,我們便無需用英語溝通。如果我們兩個講英語都達母語水平,我們便不會談這些會話初階的題目了。

其實也不全是講英語要力求簡潔的關係,我有時懷疑孝為人單純才是更大原因。孝比我大七年,一個人在香港工作。他那一族人老一輩的都很嚴肅,像他這樣年青的才比較懂得開開玩笑。孝與我無從屬關係,所以我們易交心。他在飲水機前碰見我,跟我講的往往是

hey, 北 … I didn’t sleep well last night >_<

孝說這些話的時候是有表情的,眼睛也瞇起來:

So I drank half bottle of wine, but now I feel a little bit dizzy @_@

每個星期一吃午飯時,孝都告訴我他周末做了什麼。出乎我意料之外,他有一次看了斷背山的影碟,告訴我電影還不錯,可是有點悶;他看完斷背山還看了 King Kong,他說比較喜歡 King Kong。我說我什麼也沒有看,周末只宜睡至東歪西倒,入黑才出門見人。其實睡至東歪西倒也不是罪過,但穿西裝的人這麼多,我卻只有在孝面前才會完全不考慮要計算地 stay light and positive。他聽完我的報告,點點頭,做個「哦,原來是這樣」的表情,便繼續吃他的雲吞河。

有一個星期五晚上,我們與孝去中環喝酒。同行帶來自己的朋友,衝入了一家大家都無興趣的酒吧,其餘人等三分鐘內即逃。我問孝要不要一起離開,怎料孝不知何時手裡已經拿著一杯酒,我便著他喝完給我打電話,然後再另找一個地方匯合。我原本以為把孝留給同行與他帶來的朋友是沒有問題的。

但我錯了。十幾分鐘後孝給我打電話問我在哪裡,我說我在轉角那間酒吧,三樓。他像聽不明白,又再問我在哪裡,是否已坐下點了東西。我想在電話中教他怎麼走,於是我問他身在那裡,是在酒吧入面還是已經在街上,是自己一個人還是跟同行一起。孝好像聽得懂,又好像聽不明白,他說了一大堆東西,我一個字也聽不清楚,我甚至不知道他講的是否仍是英語。然後我說我去找他,要他告訴我他在哪裡,但電話的另一端沒有語音。我喊他的名字,隔了幾秒他忽然說:

hey, 北 … I’m very happy tonight, but I feel a little bit unwell, I think I will go home after I finish the cocktail. So, thank you, 北 … See you on Monday.

我那句 I am coming 說不到一半,他便把電話掛斷了。

我是否做錯了什麼?他本來不是開心的嗎?那一刻我發現我們溝通用的簡單英語其實很有限,便索性給他發短訊,註明酒吧的名字。十分鐘後,同行與他帶來的朋友跟孝出現在我們眼前。同行氣沖沖問我們為什麼把一個外國人丟在酒吧裡,他說我們把孝嚇倒了。孝喝了酒,臉也紅起來,一直在微笑。他在我身旁坐下來,笑瞇瞇地說:

hey, 北! You drink Asahi!

他拿起酒樽作狀與我乾杯,接著說剛才那杯酒 was a little bit too strong,他喝慣酒也不太受得了。

//

當我知道孝是一個人吃晚飯,我便提議他可以找我一起吃,反正我家裡也沒有人煮晚飯,我一向是自己照顧自己的。孝常在下午三、四點走過來寒暄,約我吃晚飯的時間。第一次跟孝吃晚飯,他興高采烈地跟我說

hey, 北 … I show you a restaurant!

我吃了一驚,還以為自己作為香港人便應該是帶路那位,豈料他竟然對附近的食肆所知甚多。他說一直以來多數是自己一個人,下班後去健身,再一個人吃晚飯,挑一間餐廳,隨便試,好吃下次再點便成。飯後我說食物不錯,他還不忘得意一番。

其實我們也沒有特別約定逢星期幾一起吃晚飯,通常是大家有空又記得找對方便一起吃了。前一陣子我下班之後都忙著不同的私人事,很少去找孝。有一天離開辦公室前,我跟他說我要去看演唱會,只是來講聲再見。他忽然彈出一句:

oh, how about the dinner?

我笑著回答:

Next time, next time. I remember I still owe you a dinner.

說的時候還以為來日方長,怎麼估得到不久孝便說他快要回國呢?一知道時間有限,我們便開始安排起一連串的餞行活動來,問他在香港有任麼地方想去,有什麼事情想做,有什麼東西想吃。幾餐晚飯下來,孝也開始入戲:

When I left Hong Kong, I will miss dim sum and you guys…

我好像聽孝講過這句說話幾次,最近一次是我們幾個人搭的士去吃飯,孝在車廂中無端提起。然後車廂裡面幾個人便用孝聽不明白的廣東話,歎息起來。孝沒有像平時一樣模仿著那幾句廣東話,而我們也沒有人去教他那幾句是什麼意思。孝只是如常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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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後天離開,晚上我請他吃飯。本來想找一家舒服點的餐廳,正正經經吃個晚餐;但他還有很多東西趕及要在店舖打烊前買,我們便隨便吃算了。可惜結果還是吃得太久,孝最後什麼也買不到。離開剛打烊的商場,孝跟我說:

hey, 北 … so now the shops are closed, I don’t have to rush… tonight may be the last night I can have time spending with you, let’s go to have a drink together! we just hang out longer.

於是我帶他去一家我也沒有光顧過的上樓茶室坐下來。點了飲品之後,我跟他介紹這種上樓茶室在香港有很多。我說我家也住這種舊樓,接著便用手比劃著我家的大小。孝從他的公事包裡拿出一張紙,畫起他家的平面圖來。孝畫得很仔細,然後用一式一樣的句式給我介紹 This is the dining room, this is the living room, this is the toilet, this is the balcony.

我上一次做這些事,是在大學裡學德文時跟鄰座練習會話。

孝跟我講起他的夢想。他希望能再換一個更大的單位,因為他第二個孩子快要出生了。他選擇的路是比較平穩的,他是個穩重的人。他希望做一個好爸爸,給子女好的教育,生活是很艱難,但只要能夠給子女一些好的生活,自己少一點享受也是值得的。他說他父母給了他很多美好的東西,現在他為人父,是時候為自己的兒女做相同的事了。

那不是我常掛在嘴邊的說話嗎?我常說施恩莫望報,恩是應該報在下個會施恩的人身上的。

孝的英語其實講得不差,他應該要再多講一些。我與孝用英語交談時,常拖慢節奏,盡量用簡單的句子簡單的詞,這個調節是我跟其他人用英語交談時甚少做的。我之所以覺得孝的英語講得好,不是因為他的發音夠標準,而是因為雖然他的詞彙有限,他卻不因此而講說話結結巴巴,他總是能夠用自己的方式表達出要講的東西。孝說話肯直接。

我好像比幾年前沒那麼執著要講 Queen’s language,因為近來我發覺跟我以英語溝通的人大多並非大英子民。有時反而覺得,聽得明白亞洲人口音的英文也未嘗不算是種天分。其實孝與我也不是全以英語溝通,間中遇著一兩個詞語不知道怎麼表達,我們會試試從廣東話、普通話,甚至漢字的訓讀入手;如果對方明白,又好像是更親近了一點似的。

孝與我說著簡單的英語,常令我覺得自己在做會話練習。我們無法講很深入的感受,只能夠以既定的形容詞去為每個經歷定案,日子總離不開 I feel happy, I feel sad, I feel tired, I feel bad. 我一向覺得只有在未能駕馭一種語言的時候,才需要練習會話,所以對會話的標準句式素來避之則吉,尤其是講廣東話的時候。我對自己的母語太熟悉了,最怕與同鄉來個乾涸的問與答;又覺得只有會話練習才會令人講一些像拍日劇一樣造作的話題,譬如夢想。孝說完自己要做一個好爸爸,便問我

hey, 北… what’s your dream?

我聽到孝的問題,竟然便自然流暢地吐出了七個英文字。孝又做個「哦,原來是這樣」的表情,擠熄了手中的香煙。

////

回家的路上我在想:為什麼這七個字一直這麼難開口?如果不是孝,如果不是慣了用簡單的言詞與孝談話,我便不會講起這些無事找事慢談的會話標準題。如果我不這樣嘗試用最簡單直接的方式講說話,我可能根本不會有機會親口承認我的夢想是什麼。有時其他朋友問起,我總是講一堆天花龍鳳的廣東話支吾以對,兜一個彎硬要把整件事包裝成這樣不是那樣也不是。反而跟一個不是以英語作母語的朋友,我卻懂得以最簡單的英語句子和生字表達最直接的意思。

孝其實不會知道我想得這麼遠,我們的共同語言裡裝不下描述這些複雜思緒的言詞。如果我要跟孝解釋,我大概只可以總結一句 I am relaxed. 也許孝會接一句 me too! 然後繼續吸他的煙。我喜歡孝的單純,當他說 hang out longer 的時候,是真正準備一起燒時間的。有一次他表現出對將來生活的憂慮,我便對他說他應該努力賺錢養家。他認真想了想,煞有介事地吐出一句:

but not too much, when you get too rich, you lose many things.

如果換作別個跟我用廣東話來這一套廉價哲學,我一定會迅速改變話題。他跟我活在不同的世界,我是香港人,他不是;香港人是不講這一套的。但孝說的時候是那麼認真,我在旁邊看著,冷水也潑不下去。

像所有外國旅客一樣,孝喜歡點心。我本來想送他一本點心圖鑑,但想到上機前我們未必有機會再見面,便打消了念頭。反而孝送我講那七個字的機會,是給我送了禮物還不自知。我也沒有想過要讓他知道,如果有一天夢想成真才說也不遲。那一天來的時候,他的漢語大概比我說得更流利了。

簽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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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比自己年長的人,又有多少崇拜的成份在內,我發現自己難得地在講說話時毫無避忌把視線維持在對方身上。

初初見面,如果遇著的根本不欲多談幾句,我眼神便會自動遊離,時不時移開望向無限遠,刻意收起熱情。面對著年少時的崇拜對象,本應可興高采烈至失儀也不顧;但又因為已經過了當小書迷的年紀,不想表現得太幼稚,於是將肉麻說話全數收起,一聲歡呼也沒有喊。只有眼神難以掩飾,事後才怕會令對方尷尬起來。

上一次碰見對方,我問他以前寫的書還會不會再版。他寫過一本書,十年來我看了不下數十次;不算是什麼文學巨著,但是真正入腦的作品。當中學生時錢不捨得花,常在樓下的流動圖書車還了又借;到想買的時候才發覺已經絕版了,於是每次經過一檔舊書攤我都努力搜索,甚至身在台灣還不忘尋找這本可能流落異鄉的作品。他在書裡面寫身邊的人,寫事也是為了寫人;他用一篇篇短文去描畫身邊的人,也不是什麼大人物,只是他的朋友而已,甚至不算是怎麼有趣的人。但一般人身邊遇著的不就是這些一般人嗎?

今夜見面的時候,他告訴我裡面都是真人真事。書是十年前的書,算起來事便應該是十幾年前的事了。我說起我最深印象的一篇,是他講他的一位親戚。於是他便談起他那位親戚的近況,彷彿好像是我也認識的一個人似的。然而要說是認識也無不可,他那位親戚的性格讓我想起我爸爸,於是我也談起我爸爸的近況。如果用今天的語言來說,我讀的根本就是一個 blog,我是從字裡行間窺探著他十幾年前的生活,用少年人的身分了解一個成年人的世界。跟他那本書同期出版的還有其他人寫的好幾本作品,但我只喜歡他那一本。以前是嫌其他人寫的電影文藝性別文化看不懂,現在是覺得不一定要滿口文化學術名詞人名戲名樂隊名才潤澤人心。他那一本簡簡單單寫身邊的人,反而讀了十年也不覺悶,一直陪我看我身邊的每一個人。他說那些文章來本不是為了要出版而寫的,只是為了記錄與某某的一個片段,寫了下來,有機會發表便出版了。我覺得這種心態最好,寫出來的東西最誠懇,但願我也有能力記下我身邊的每一個人。

約在鬧市見面,知道對方約了朋友在附近,大概只可寒暄幾句,便趁等待時想好台詞與想問的問題;結果卻有機會談了半個多小時。我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能從作者手中親手接過這本書;接到了翻開還不敢在對方面前細看簽名那一版,怕尷尬。生命中有這種奇遇,我記下來了,他會介意嗎?我想應該不會。一如他自己所寫的,能把觸動過自己的人清楚地記下來,未嘗不算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