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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是怎樣惹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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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涼,故我病。一早起床打噴嚏,很正常;但頭暈就不正常了,於是我知道這不是鼻敏感。我感冒了。

於是我便躺在床上,嘆氣也無力。常讓我賺外快的那洋人,有著比我嚴重十倍的鼻敏感。在十二月下著雪的北京,他忽然對我說:打一個噴嚏要花很多能量,打得太多,腰會痛。我說是的,但打噴嚏太痛快了,尤其如果鼻水不多的話。不知道那洋人的頸痛好了沒有?他久不久便要看脊醫,醫生說那是基於你與我都估得到的工作壓力。生活在城市,每個人都有些慢性病,久治不止。

為什麼昨夜那扇窗沒有關起來呢?空氣流通是有代價的。起床斟滿一個玻璃杯的暖水,放一塊維他命片,杯裡便浮起一堆一堆氣泡。我把耳放在杯口聽那聲音,聲音停止了便把那杯果味 VC 喝掉。向來我都討厭人工藥物與健康食品,只有你才常常勸我失眠請服 melatonin。你又說 melatonin 不是藥,可放心服用,我「也有修過這科,沒理由不知道」。親愛的,但你也有修過這科,沒理由不知道 melatonin 也不盡善良如維他命。反而維他命,我就聽你的說話買了又喝了。

病既時候,淨係想攬住你。不怕傳染,因為是你惹給我的。保重之餘,勿忘祝我早日康復。

如今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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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 last day 前幾個星期,一班男生在一間現已結業的卡拉 OK 吃午飯。螢幕彈出謝霆鋒的《非走不可》,某甲對我說:現在的明星(對,在香港,「歌手」只是書面語,「明星」才是口講的)年紀開始比我們小,真不習慣。那時我懶老成,搭著某甲的膊頭說:慢慢你就會習慣啦。

明星彷彿都只應是大人,我又何嘗不同意呢?去年看達明的演唱會,就有七成是考古心態。我是長大的時候聽達明,但不是聽達明長大的,達明與我在時間上的重疊其實很少。草蜢卻不同,因為他們沒有拆夥,保持活躍。雖然《失戀》、《半點心》那些作品對當時未開竅的我們來說只是古蹟;但十四五歲時,同伴當中有誰沒有聽過《我們都是這樣失戀的》?還有《三分鐘放縱》?《怎麼天生不是女人》?以前不是草蜢的擁躉,無所謂,因為十年之後大家都一樣發現:我們的確是聽草蜢長大的。

我這個年紀看達明演唱會,打的拍子多數是舊歌;看 twins 的演唱會,打的拍子則全都可以當是新歌。氣氛可以投入,但角色保持抽離。看草蜢演唱會,手揮著吹氣膠棒,打的拍子卻是一首首一度新過的歌。甚麼時候新過?就在初認識身旁同行的朋友時。想不起是幾時?不用慌,等到音樂一起,autobiographical memory 即會自動狼狽瀉滿一地,萬試萬靈。其實今時今日,莫講是謝霆鋒,即使是 cream 我都已經習慣了。習慣明星比自己年輕有什麼難?真正難的,是坐在紅館裡萬人大合唱時,忽然發覺繼而欣然承認:心態其實如老父在家收看老歌伴星河。

演唱會加宵夜過後,我一個人漫步回家。熄了燈的維園原來並不冷清,足球場上就有五、六群圍坐在一起的青少年,在銅鑼灣樓海中的空曠平原享受著都市夜色,說著不著邊際的話,搏取朋輩的支持與鼓勵。多麼奢侈的玩意,如果是我們,就要顧及翌晨還要早起上班──而我即使在休息期間,也仍然會間中職業病發作:吹氣膠棒一拿上手,先留意印在包裝袋上的說明圖解是否達意;《我們》歌詞一打出,又在自動自覺數錯字。「我們有歌曲作伴」?這當然不消說,大家都活在資訊年代。我們曾經以為不是當然的,其實是打後的一句:如今我長大了。

手到拿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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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後生,因為身邊有個錢,因為無理財觀念,我們相當捨得花錢。朋友裡面,有人沉迷買衫,有人沉迷買碟,有人沉迷買電玩,總之都是買一些過眼雲煙(現代社會有什麼商品不是過眼雲煙?)而我比較幸運,我沉迷買書,跟以上種種相比要便宜。

但也可以說是比較不幸:收藏書刊很花地方。一本書比一張 CD 高,比一張 DVD 厚;跟一副模型比起來,一本書的體積也許小一點,但用同樣價錢買到的書,九成九比一副模型更花地方。至於衫,其實是時裝,當然要趁新鮮穿,舊衫應該入箱或索性丟了就是,舊的不去新的不來,所以根本不會有囤積的後遺症。書不同,雖也有潮流但舊不至揼,有入無出如困獸鬥。

我身後有兩個 Billy 書架。用 Billy 純粹因為我懶叻,想得太長遠,預料有宜家一日 Billy 就不會停產,將來要添置書架的話也不必左頻右撲…但美中不足的是 Billy 比我想像中弱。雖然買的時候我已經知道每塊板最多可以承托 30 公斤,但有誰拿出信用咭之前可以想像得到 30 公斤的書有幾重呢?況且,宜家肯送貨,送足七層唐樓。

我也不是沒有發過書架倒塌把我壓傷的夢的。每晚看到放雜誌的那一層似就快斷擔挑,我都有衝動用手去托一托木板中間向下彎的地方。但當我發現其實我只可以用手踭頂住下一層借力,從而使下一層彎多兩度,我便唯有放棄這些無謂的舉動。30 公斤究竟有幾重?大概重不過八十期新周刊,或四十期 Studio Voice,或三十五本 32 開的台灣書。如果在你心目中台灣書必然是重甸甸大大本,OK,還有外文的 paperback。用英文 paperback 密鋪一層,都算是 Billy 預設用途喇掛!塊板一樣彎。

反而用了十幾年二百有找的屋邨貨書架老猶彌堅,Billy 用鐵榫,也不及它用膠榫托起木板托得硬淨,十幾年從無走樣,可惜再買不到第二個。另外一種我相當歡喜的書架是實惠的三層直格儲物櫃,雖說是儲物櫃,但可以用來放大本的雜誌,又可以隔開上下層放唱片,放 A4 文件以至黑色打孔 folder 亦無問題;更重要的是價廉物美,一年大部分時間都做特價,六十有找。蔗楂木,但因為上螺絲,實淨程度可接受。讀大學住宿舍時為求騰出更多空間,索性把電腦檯上半部的螺絲起了出來,再在上面打橫疊起三個櫃,相當見使,開到門之餘亦無壓壞電腦檯車轆。
要從宿舍轍退時,把儲物櫃搬回家也相當簡便,只需拆螺絲放回木板入箱。因為體積較細,一個人能夠輕易搬得動。這種儲物櫃還有個好處:橫放直放都可以疊高,可塑性很強;打直疊高更可以試試用來食柱位。有幾次經過實惠都想多買幾個,但見無日不特價,又覺來日方長,於是不了了之。直到書櫃又滿瀉,才發現以前我買胡桃色那款已經停產。都是心大心細累事。

書當然是一本本企起身,手到拿來才好,但也是因為這樣才花地方。正因為地方淺窄,我才把中學時的漫畫打平一本本疊高放入大櫃。果然眼不見為淨,數年也沒有心血來潮要開一次櫃,直到有一天惹來一堆蟻,才發現不知在什麼時候,家人竟然在那櫃門後的小小空隙放了兩罐特別版可口可樂。那兩罐可樂的罐底蝕穿了,流出來而後乾掉了的可樂封死了我十幾本漫畫。從此便堅持所有文件書刊盡可能要放在視線範圍之內,也順便提醒自己不要買太多,捨得買、看得完,但怕「放不下」。

入鄉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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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因為趕時間,我又需要吃早餐,便在酒店門口的麥當勞買了一個 ¥20 的板燒雞腿漢堡餐。在香港反而少吃麥當勞,在內地卻每次也會吃一個板燒雞腿漢堡。這是少數我喜歡的麥當勞食物之一,更重要的是在香港吃不到。於是那天我便捧著麥當勞外賣回到工作的場所,還把附送的優惠券送給負責接待的同事。我說,我只留幾天,不會再吃麥當勞了,你們可能用得著。語畢便走入錄影房關上門邊吃早餐邊工作。

吃過了早餐,我到樓下的七十一去買飲品。我站在飲品櫃前,在想應該要買什麼喝。以前本來必選午後之紅茶:即使 UNY 減價也要起碼 $10,而如果將就點買上海版則只需 ¥3.5。現在就有時會買茶裡王的英式紅茶,因為這口味香港沒有,台灣竟然也沒有,又不過是 ¥3.5 而已。但那天我兩款也沒有買,最後選了絕跡香港的 Pokka Coffee,這甜到漏的牛奶咖啡陪著我長大。雖然 ¥4.5 是香港價,但我也二話不說便拿去付款,還買了星期四新鮮出版的周末畫報。讀是沒有時間讀的了,但也不過是 ¥5,大不了回去時才在火車上讀。

於是我又捧了這近十元的貨品回到工作的地方,繼續準備下午的任務。午飯時間,接待的同事問我要點餐不,她可以幫我訂飯盒。我當然說好,因為我知道附近其實沒有餐廳,也不想大熱天時走一個街口覓食,汗如雨下過後穿著濕透了的裇衫回來見客。

半小時後她替我與同行訂的北菇雞籠仔飯送來了。包裝很精緻,但飯很多油,蒸雞全是骨,老實說很難吃,如果不是 ¥7 的話我一定會覺得貨不對辦。近來讀了那本北韓青年的回憶錄,更知盤中粒粒粒皆辛苦,打後便身體力行,每次吃飯一粒也不留。但面對那籠北菇雞飯,自問無能為力,吃了四分三還是只有投降。也不是衛生的問題,只是油太多了,吃到一半即頂胃;又想到反正七元而已,既已盡全力便無謂作賤自己,唯有破一次例。那接待的同事是當地人,笑著對我說:

你們來出差,我看最不慣的地方就是吃,飯盒不太合口味是嗎?

那一刻我感到很尷尬,但到底我是香港人,滑頭功自小訓練有加,很快便若無其事地笑著回一句:不,可能早餐吃太遲了。吃完丟哪裡?啊…喝水嗎?我幫你倒點水。

那晚我約了親戚吃宵夜。凌晨一時,他帶我到還沒有關門的酒樓,吃點心與小炒。我問他每天兩餐加交通費的開支是多少,他說約莫 ¥20 吧。一盒飯 ¥5,如果搭公車不到 ¥2,搭地鐵就最多 ¥5。七元的飯盒算是不錯的了。一般大學生的工資才 ¥2500。

假設在香港一個大學生的月薪為 $10000,即是說我可以把人民幣價格乘以四,來決定我買的每樣東西對當地人來講是否奢侈。我在心裡算了一下,然後覺得很不好意思。他們見我一日飲幾支樽裝,吃麥當勞,還買雜誌,又住五星級酒店,必定再鞏固了他們對香港人揮霍的想像。我知道這些錢他們要花一定花得起,正如我也會去吃上百元的午飯;但,不是天天。更不是花在這些本來其實可以完全不奢侈的事上,我現在不是來買名牌,這只是我隨便吃喝的花費,比他們卻高出一倍有多。

我那小舅父安慰我,廣州人對這樣都習慣了。他知道我賺的錢在香港花其實也很艱難,只有在內地才化算。我說是的,但我還是覺得別人會不太好受,我也覺得不好意思。在香港我有時與洋人同檯食飯,吃五十元毫無烹調技巧的 green salad,三十元熱咖啡。不是付不起,但覺無需要。其實我最憎食未經煮熟的蔬菜,常覺得那是洋人不及我們廣東人廚藝精湛之故;又不好咖啡,我喜歡喝茶。只是礙於生活在商業社會,到底避不了此等有目的但無意義的花費。

Starbucks 在香港成行成市之前,我已經過了那種喝氣氛扮文藝的年紀,一年喝多少杯一隻手數得完;真要陪朋友喝,也不會只買外賣,連氣氛也不享受。有些朋友是咖啡痴,有些是花得不費吹灰之力,我兩者都不是。但講句真心話,如果共事的你平日都比我吃得太好喝得太好,不多不少會給我帶來壓力,我會想:與你去吃飯會否一定很貴?我們是否溝通得來?當中少不免還夾雜點點自卑。

所以將心比己,我常希望能以極平常的形象出現,希望大家與我相處時輕鬆一點。我最怕內地人覺得香港人嬌生慣養(雖然我承認這也有多少關係),以為自己高人一等。這些錯覺其實只來自經濟差距,何必叫其他人不習慣?我講「返」廣州而不是「上」廣州,「過」香港而不是「落」香港;可惜面對廉價美物之時還是露出了馬腳。

第二天,我沒有吃早餐,但在他們吃早餐時坐旁邊讀南方都市,他們好奇我看得懂簡體字,我說我寫簡體字也很厲害,可以完全不滲進一個繁體字。我說我從小就經常到廣州探親,他們便問我有沒有去過那堆名勝古蹟。我常提自己工作場合不是識朋友的地方,但另一方面我又覺得朋友多一個無所謂;既然能使大家放輕鬆一點,嘻哈幾句何樂而不為?沒有一日三支茶裡王,工作地方的茶包一樣提神。只不過,吃午飯時我決定自己在附近逛逛再算,沒有請他們訂餐了。

最後一晚時間很趕,必須盡快趕去東站上直通車。我在心裡算著:越秀到天河坐的士不出三十元,坐的士吧,我們又帶著兩個袋兩個喼兩部電腦。我很累,歸心似箭,只想盡快回家,回家我還有十萬九千樣事要處理。整個八月都出差,我有時甚至以為自己只是週末回港渡假。

臨走的時候,那接待我們的同事怕我們不懂坐車,帶我們去搭地鐵。我說我們搭的士可以了,她說無需要搭的士啊!地鐵直達東站,又快又便宜。我說是的,但我們拖著很多行李啊。於是她很友善,幫我們一起搬了,她也搭地鐵回家。我望一望同行,同行說未搭過地鐵也想試試… 好吧便搭地鐵吧。做人不要婆婆媽媽。

但入閘後我便後悔了,因為我想起要轉車。公園前站不是行過對面月台便可以轉車,你必須走幾級樓梯,轉乘電梯才到達另一條線的月台。在我印象中那條樓梯旁邊不似有斜坡。而事實上也沒有。於是我們唯有狼狽地轉車,裙拉褲甩。跟那接待我們的同事告別之後,同行在車廂中對我一笑。我說那到底是人家一番好意啊,反正現在就已經一程車坐到尾站了。

這又教我想起,有一次從北京回港,在機上我們碰到了幾位來旅遊的蒙古人。因為言語不通,同行與我便幫他們打電話訂酒店(我好像在任何地方都可以隨時跟別人交朋友),他們的預算足夠訂五星級的酒店了。辦妥之後,同行對那幾位蒙古人說我會帶他們搭巴士,我也住在銅鑼灣,在酒店附近。我當場用廣東話跟同行講:為什麼他們要坐巴士?況且我覺得我無需要送佛送到西,我都拖著很多行李,而他們入住的酒店無人不識。於是我送他們上的士,然後才自己在機場等 N11。他們既然花得起,何不請人直接送他到酒店幫他搬行李?他們人生路不熟,怎會知道在哪個站下巴士呢?

所以不要怪別人,有時我們也一樣,以自己的尺度去看世界,不明白有時慳錢的秘技其實只有本地人才運用自如。花得起的人自然會用錢去買方便與穩定的產品跟服務,他們覺得值得;正如我在曼谷也不會吃便宜的街邊小吃:未必不衛生,但怕水土不服會壞了興緻。香港人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我願在能力範圍之內入鄉隨俗,但若太辛苦便不要勉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