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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hit and miss &#187; 地</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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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最後走的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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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8 Aug 2008 16:51:11 +0000</pubDate>
		<dc:creator>bark</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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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晚飯過後他送我離開。才拐個彎，過了馬路，車站就到了。「這裡所有車都經捷運站－－」還想多聊幾句，車卻已經駛來，我只好上車，他在背後提醒我「－－車費十五元啊。」於是我找個靠窗的位置坐下，把他送我的一套書放在旁邊的座位，轉身從背包裡找出零錢。
轉身的時候，我看到仍然站在車站的他露出整齊的牙齒，微笑著跟我揮手講再見。
／
那個人對星相命理頗有所得，有一天看著我的臉，說這幾年我笑的時候從鼻兩旁伸展的紋越來越開，表示我認識的人越來越多，接觸到的世界也會越來越大。
這幾年來我的世界的的確大了很多。因為工作或私人關係，我認識到不少以前沒有想過會認識的人，還跟其中某幾位最後成為了很熟絡的朋友。
七月中我去了廣州留一夜。一位這幾年才認識的朋友在廣州有份差事，我鬧著要跟他一起去度周末。晚上二人去喝酒，我講起初相識時的印象：那次他送我一本他的舊作，兩人約在鬧市見面，站著談了很久。當時我二十五歲，他問起我的工作，我回答說也許感情生活已經太穩定了，常常覺得人生有一部分已經完成，對工作總像缺少了什麼衝勁。
他聽了以後，給我一個不以為然的微笑，我一直不明白那個微笑的意思，只是久不久就會想起來。
今天我當然明白了。有一些神態、一些畫面、一些說話，發生那刻你不覺得有什麼特別，照理不怎麼值得記住，只是日子久了，這些片段在回憶裡竟然最是清晰無比。日子久了，這些片段會忽然浮上來。歷歷在目之際，你終於明白：那時是你自己沒有及時把握住破案關鍵。
日子久了，會忽然想起：一落機給那個人打電話說不去上海工作了，那個人不是不高興，但也沒有預期中的雀躍。
日子久了，會忽然想起：聖誕節那個人抽到了朋友之間交換禮物的大獎，是酒店的二人自助餐餐券。朋友都虎視耽耽說要一起去，那個人卻一直不置可否，而你也沒有留意到，為什麼你那時沒有問那個人準備跟誰去。
日子久了，會忽然想起：在寺廟裡許願的一刻，那個人說什麼願也沒有許，你明明失望過，卻又轉瞬間以為是那個人一貫的無神論作風。
和那個人在一起的最後半年，我們常常談到將來。只是我並沒有發覺，那個人一直預言的都只是我的將來。那個人其實從來沒有提到自己。到我發覺的時候，我們已經分手半年了。
／
「我跟那個人一起七年，半年前在杜尚別分手了。」
我們在台北一家日本餐廳吃晚飯。雖說是工作場合上的會面，但因為氣氛比較放鬆，聊著聊著，我也談起自己的感情事來。看，一段結束了的關係，換來的只是兩個可以嚇人一跳的時間和地點關鍵字，說出來甚至有種炫耀自己經歷的意味。
他聽了果然也對這個地點感到意外。「那是我們旅行的最後一天。」我解釋說。那是個星期六，我們早上起床後分手，晚上坐飛機回港。
「到那地方旅行現在安全嗎？」他問。我答他很安全，人很善良，風景又漂亮，帶一本旅遊指南就可以隨時起行。我已經想不起自己有沒有提起那次旅行的細節，只記得他接著說他前陣子去了土耳其。於是我說：「那個人一直很想去土耳其，可是你知道香港人請長一點的假期是很難的，我們最多只可以請連續兩個星期的假，去土耳其的話時間不夠耶，單單是伊斯坦堡也要五天啦。」
嘴巴跟對座的他講著國語，腦裡卻彷彿響起那個人常常用廣東話說的這一句：淨係伊斯坦堡都要五日喇！
／
分手以後，我最介意的其實不是單身，因為知道已經無法挽回了。我最介意的是我根本搞不清楚為什麼。當然，我知道那個人對我感覺已經變得很淡了，我不明白的是：這到底是如何變淡的？當時我沒有及時把握的破案關鍵，到底是什麼？
恐怕沒有人能給我答案。
問十個朋友，十個都答我失戀時我最需要的是朋友和時間。朋友不是不好，那兩三個月大家就像是輪流值班，幾乎沒有幾個星期五星期六的晚上是我自己一個人過的。時間也不是不好，但我覺得這樣等時間過去太被動了，總得主動做些什麼。不是要強求，只是想盡自己的力量去面對這段日子。
於是我列出一張清單。這幾年來有很多 loose ends，就是事情準備到一半，進行到一半，沒有做完，就擺下來了。我把這些 loose end 一個一個列出來，看看有那些是適當時候繼續或了斷。我約了好幾位很久沒有聯絡的朋友吃飯，認真地接了一些業餘的寫稿工作，周末還去了教書。有一晚睡不著，我竟然一鼓作氣，把分手那程飛機上想起的 business idea 化作了一份簡報，凌晨三時用電郵傳給負責的同事。
然後我變輕了。不只是 loose ends，一件件兩個人一起時沒有做、沒有想過要做、不敢做、不會做的事，這幾個月來我一一做了，而且臉不紅心不跳。我不能說我很喜歡這種單身的日子，也不覺得特別享受這些新體驗，只是從這些新體驗裡，我看到了自己身上更多的可能性。雖不至於脫胎換骨，但總算知道了單身生活要怎麼過，將來遇到一個人，會更懂得體諒彼此的過去。因為我知道，以後談的戀愛都不會一樣了。
／
「對啊，你以後的戀愛，都會跟這次很不一樣。」他以預言的口吻說，我笑了起來。那到底是一樣好，還是不一樣好呢？
「你有過這樣的一段關係，很讓人羨慕。」
過了一會，我吐出一個字：
「對。」
我倒是沒有想過這一點。有位荷蘭人朋友，幾次聽我跟不同人談起失戀，都插嘴說：在杜尚別分手，多浪漫。起初我心想：分手有什麼浪漫可言呢？後來才漸漸明白，能夠自在地把過往的經歷說出來，是因為對這段經歷有了一種珍惜的心，因為這段經歷已經成為自己一部分了。分手並不是一件開心的事，但因為那個奇怪的地點，以後每次再講起這次分手，我想我都會帶笑，是那種帶點害羞，「不好意思告訴你我有這種特別經歷」的笑。
坐在對面的他告訴我，我跟那個人的初戀很讓人羨慕。那個人和我是大學裡最好的朋友，我們二十歲走在一起，看著彼此長大，陪著彼此度過了很多每個人初出社會做事都會遇上的難關。我們了解彼此的脾性，知道對方為自己好，也因為互相影響而各自改變了不少。那個人總是很理性，我總是很隨意；後來我變得務實起來，那個人慢慢懂得浪漫。那個人本質比我更深沉，所以想起來我仍然很慶幸，至少有幾年，我們曾經誠懇向對方打開了心門。那段日子裡，不論生活上的事情有多壞，我們都可以天真地相信：捱得過的，快捱過了。
就像坐在對面的他所說的，我也知道我以後的戀愛都會跟這次很不一樣，因為我也變了。分開了以後，有時會從朋友口中聽到那個人的新生活，朋友說的聽來都讓我覺得十分陌生。往往是那個人做了一些事，讓我大惑不解，我還奇怪怎麼都不似那個人一貫的作風。
直到有一天，我終於明白，那個人並不只是放低了我，我只是那個人拋開的舊世界的一部分。
作為被拋低的一方，我可以理直氣壯，說那個人有負於我，只是我不知道，說了又可以要求那個人給我補償什麼？就算再走在一起，也不是同一回事，因為大家都變了，大家都不再是二十歲。不再是二十歲的身體，也不再是二十歲的心境。
我知道自己已經復原得八八九九。坐在我對面這位友善的新朋友，接著說起他自己的故事。望著他說話時候的雙眼，我發現自己正如常人一樣，本能地胡思亂想。
／
來台北前一兩天，我去了花蓮看太平洋的日出。我還記得離開香港那一個下午，我在公司裡跟同事說電腦我帶了，有什麼急事我也可以隨時跟進；怎料在花蓮那兩天，我一次都沒有想起過工作，甚至不似春末去的那一趟美國，以為飛得夠遠了，還是天天掛心工作進展。從分手起我一直在負責同一個專案，從分手起我一直忙著面對分手，從分手起，沒有一天不跟進著這兩件事，半夜會忽然醒來，因為想起 to do list 上寫漏了一件事，因為想起明天九點的會議忘了訂房間，因為日子久了，會忽然在睡夢中想起最後那半年每一條線索每一個破案關鍵，然而也止於破案關鍵而已。那個人那時候是什麼表情，我真的想不起來。
我在花蓮的夜空清楚地看到了銀河，在清晨五時看到了日出，看到了山，看到了海，看到了浪。一個人，長途跋涉，沒有特別原因地靜靜坐著看，看了很久很久，久得自己也快要融入大自然裡面。不是坐著的時候，我專心讓自己行動不要太快，免得身體散發出更多的汗和熱。
我讓陽光與海清空了一切，什麼事也沒有跟進，連防曬也沒有塗。那是我這幾年來，第一次切切實實感到自己是在充電。
而這一刻，是我這半年來第一次有力氣完成一篇記事。
／
晚飯過後，他還要見朋友，我也是時候坐車回到住處。他送我上車，我找個靠窗的位置坐下，把他送我的一套書放在旁邊的座位上，轉身從背包裡找出零錢。轉身的時候，我看到仍然站在車站的他露出整齊的牙齒，微笑著跟我揮手講再見。我不想表現出依依不捨，於是只隔著空氣講了一聲拜拜，再坐好一刻，車子已經開往前了。過後我才想起，這是我在台北唯一一程巴士，也是這幾個月來我坐的第一程巴士。
過了很久以後，我才想起，這位新認識的朋友，是很多年以來第一個會留在原地目送我離開的人。雖然，我估我並不是他在找的類型，這樣目送，只是他對外地人和新朋友的一種友善。
七年感情留下來的甜蜜回憶當中，關於交通工具的有兩個。一個關於飛機：每次我坐飛機回港的時候，那個人都會檢查有沒有誤班，總是一落機撥電話，那個人就會賣弄聰明的說：「你這班飛機遲了若干若干分鐘」。另一個關於巴士：過往每次在巴士站講再見，我都等到那個人上了車，連車上的身影也消失於眼前才離開。常常想：那個人會不會有一天發現我的目送，從而望回頭呢？是的，有好一段時間，那個人總是得意地笑著回頭。
想不起那個人在巴士上最後一次回頭是幾時，但我記得回港那天在機場分別，那個人一次也沒有望回頭過。我停在機鐵月台的橋上，看著橋下那個身影漸行漸遠，神情就似我以九秒九速度切斷推銷電話後鬆一口氣，我心裡明白：我們的緣份到此了。也許我會以我一貫的方式，盡力挽回，但盡過力就好了。那個人快樂就好。
日子久了，會忽然想起那個人在最後的旅途中對自己面相的贈言：
北，不要皺眉，開朗一點，眉心快皺出一條意外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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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8 Sep 2007 07:09:2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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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聚會過後一個人搭地鐵，往往早一個站在銅鑼灣下車，只為走一段冷清的路吹吹風，平伏一下心情才回家。從記利佐治街的地鐵出口走出來，路上行人已經散去了大半，只是大廈外牆的燈還沒有關。我喜歡熱鬧過後，可以讓我走慢點自在看風景的銅鑼灣。
不記得是誰問的：大學那幾年做得最多的是什麼？我總回答說：走路，從課室走到圖書館，從學系走到飯堂。我住最遠的宿舍，夜歸校巴停駛了，從火車站走回宿舍要二十分鐘，卻很少想過趕尾班車，遲了便遲了，大不了走路，不過是個小小的山頭，心知道腳是走得到的。
以城市人的標準來說，我想我還算擅長走路，可以走很久也不累，也因此很多路直接用走的便算了。在灣仔唸中學，放學後多數跟朋友散步回家，其實這段路一點也不長，我也有試過散步上學，只不過太愛懶床，早上不坐巴士的話往往無法準時趕到。公司在銅鑼灣，離家不過十分鐘路程，上班當然用走的，下班也一樣。星期日下午韓文課後，從中環走回家，走過金鐘廊的珍寶雜誌屋，走過灣仔天地，走過三聯，一八八，書得起，Page One，銅鑼灣樂文，旭屋，商務，HMV&#8230;&#8230; 用一個黃昏逛一星期份量的書店。如果真的累了，跳上電車，坐到維園，離家仍然有一段路可走，還是想多走一段路。
香港地方太小，交通太發達，趕的從來不是路，只是車和時間。趕時間時坐的士，的士司機勸我不要急，說就算是去最偏遠的郊區，四十五分鐘也綽綽有餘了，還急什麼。要交待遠近，我們都用時間，頂多有時講幾多個路口，沒有人會講一百米、兩百米、三公里的；結果人在大陸，望著「肯德基在前面五十米」的路牌，只落得毫無頭緒，根本沒有概念是什麼距離。
因此每次出境，都習慣先把當地的地圖跟香港地圖比較，看看以香港的大小來說究竟有多遠，等於走幾長的英皇道，會否遠得過由中環入沙田。晚上在巴黎看完鐵塔，地鐵已經停駛，四個人走回酒店，總共走了五、六個站的路，我當然不敢告訴他們，大家差不多是由尖沙咀沿著荃灣線走到荔枝角。這五公里多的路程早已不是香港人的 walking distance，恐怕大家一知道，便會計較起來，然後埋怨洶湧而出：誰說要晚上去看鐵塔的？為什麼不先查查地鐵班次？我一早就想提議坐的士了&#8230;
有時原本不是打算走這麼遠的，走著走著卻天黑了。下午三點在杭州醒來，沒有什麼特別事要做，想起有個半生不熟的朋友說要找他吃晚飯，只發了短訊等他回覆，便一個人從酒店出發，到西湖散步。地圖是帶了，但心想只不過沿著西湖走，根本沒有可能會迷路，還看地圖來幹什麼，便插著耳筒專心上路看風景，結果一直走了八公里，差不多是四分三個西湖。沒有停下來，是因為沒有收到電話，如果朋友打電話來，也許中途便會打車去會合的。朋友大概沒有收到我的短訊，或已經沒有興趣聚頭，都不要緊，我也沒有特別期待，就一個人繼續走得樂極忘形。
我懷疑在港島長大的小孩都不太怕迷路，因為小時候家人就教，蕩失了就要沿著電車軌走，總會回到家的。重點有兩個：一是「跟著電車軌」，二是「走」，小時候從來沒有問，騎單車不可以嗎？坐巴士不可以嗎？只知道蕩失了，就用走的，一直跟著電車路走，彷彿不必理會電車駛的是什麼路線，也不必理會終點在哪裡，只須沿著路軌，邊走邊看，到了的話便會知道。
沒有地圖，走多久心裡也沒有底，只知大概方向距離，單憑一個信字走，反而走得心安理得。走路的人也應該是這樣，不坐車是因為有想走的路，肯走，還有力氣走，有信心總會走得完。趕的是一步又一步的路，不是時間。將來若果有一天事無大小也要以車代步，一定是我們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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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馬路對岸的風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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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6 Sep 2007 15:38:5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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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地]]></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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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離開上海那個下午，我約了一位新朋友吃午飯。收拾好行李才十二點，也沒有什麼特別事要做，就從胶州路的酒店一直走，走過北京路，走過靜安寺，又來到了延安中路以南一帶。每次來上海，都找個下午走走這段以前是法租界的地方，這幾天上海天氣涼爽，正午也不算特別熱，更好散步了。新朋友介紹在附近一家餐廳吃全日早餐，我只把地址輸入了電話的備忘錄就出門，恃著這一帶還算熟路，連地圖也沒有帶。
其實我根本沒有上海的地圖，在機場太忙著趕磁懸浮，忘記去取地圖。家裡本來有一本，卻一直沒有為意，原來沒有把它放進行李箱。大概是沒有意識到自己在旅行，連四天的衣服也帶得不太夠，更別說找份地圖計劃行程了。這次來上海，是因為不知道要不要接受一份在上海的工作，接頭那間公司便給我買機票，讓我來拜訪和看環境。第三次來上海了，並沒有什麼非到不可的地方要逛，反而只想看有沒有機會跟不同的朋友見見面。
為了認識一些在上海的香港人，我到了交友網站去找，挑了一個照片看起來頗精明的，沒有想太多就直接加他進 MSN 聊天。我問他稅的算法，沒想到他就直接給我他的電話，叫我打過去。上次到上海的時候，有個在豆瓣的網友提起浦東的舊書店，我沿著指示去看了，只發過豆郵多謝他，這次他知我要來上海，也直接給我他的電話，約出來一起喝喝咖啡。又有一位我很喜歡的作者，看他的東西一兩年了，近來出於好奇聯絡上他，問一下上海這幾天有沒有什麼特別的展覽表演，他卻說可以帶我去逛逛，同樣給了我電話號碼。
我還以為電話號碼是很私人的東西，原來只有在香港生活的我才這樣想。可能交朋友這回事，不外乎是主動與誠懇，可能因為我在 MSN 用真的照片，讓人感覺安心一點，也可能因為我是香港人，有很多理由的，不同的人給我不同的理由。那天結果我們沒有一起逛逛，卻與他跟他的朋友喝了東西吃了晚飯。一個人在大陸，可以自己一個逛，但吃飯還是找人一起吃的好，點太多菜一個人又吃不完，要不就吃無味的套餐，要不就只有找些適合一個人吃飯的地方 ──離開上海那個下午，我一個人吃飯，問他有什麼一個人吃飯的好地方介紹，最後把他也叫出來了。


／
約在武康路口，我早到，挨著電箱望著路旁的法國梧桐發呆。我喜歡兩旁種滿樹的路，所以很喜歡在延安路南這一帶散步。因此也喜歡廣州的舊城，如惠福路一帶，但廣州還是太髒了，或者不是真正的髒，可能只是樹太密而路太窄，走在樹下處處是陰天，不像上海，你可以看見樹葉在陽光底下的翠綠。武康路不是很繁忙的路，沒有什麼車，安安靜靜的，散起步來很舒服。這種小路還是白天來看的好。我想起有一個晚上，與周在九龍塘的小街裡散步，九龍塘都是那些兩、三層的房子，周說像荷蘭一般城市的街景，我說像上海。現在人又來到了上海，卻想不起九龍塘的樹長什麼樣子，那時晚上太暗，看不出樹的綠，現在甚至連九龍塘有沒有樹都想不起來。
一直走著還好，停下來身體又開始有點癢，我喝太多酒了。大家說我酒量有進步，我說那只是相對而言的，只是從以前一杯啤酒進步到現在三杯白酒才面紅身癢而已。來上海三晚，有兩晚都去了酒吧，以前我很少泡酒吧，因為根本滴酒不沾，近來泡多了，尤其是在首爾那幾天，幾乎每晚都一大班人在酒吧裡渡過，便越來越習慣喝酒。酒吧是個很有趣的地方，因為你可以觀察到很多事情。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一個人獨處在外，我就會開始認真觀察身邊的環境。在中央圖書館看菲傭上 youtube，她們都是一集一集的看家鄉的處境喜劇。認識周的那一場座談會，我看在場觀眾是什麼人，原來他們男女老幼比例都出奇地平均。在上海第二晚，凌晨一點一個人上酒吧，我算了算酒保與客人的比例大概是一比五；酒吧面積少，只要有酒保在，就算到了打烊也不會顯得很冷清。對，都是很無謂的觀察，不是嗎？但我想觀察本身就是一件很無謂的事，你只可以像一塊海棉，盡量吸收觀察到的一切，很難每次都目標為本，當下就過濾和整理的。

／／
當初知道有這樣一個在上海的工作機會，我便立刻告訴那個人。那個人一貫務實，立刻開了一張清單，提我要注意什麼，怎麼回覆對方討價還價，人工低過哪個金額便不划算。但這不只是價錢的問題，價錢反正不會高到一個我不用考慮就決定的地步，為什麼我要放棄我現在的工作呢？我不能說很滿意很滿意現在的工作，不過客觀點來看，也算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就是因為不想草率決定，所以才親身飛過來上海實地考察的。
於是我在那間公司玩了一整天，只專心盡量吸收不同的資訊，沒有急著過濾和整理。公司的環境很好，專案都很有挑戰性，他們安排了幾位設計師跟我聊天，看得出他們真的工作得很開心。和他們的大老闆見面十五分鐘，他一句也沒有提到工作的事，只問些很實際的問題：為什麼想來上海？工作只是你人生一部分，生活能習慣嗎？
我答不知道，我說約了不同的朋友見面，也準備在市內逛逛，了解多些才決定。我老實告訴他我一直抱著的都只是探索的心態，我不是非來上海工作不可的，再者，真正吸引我的是上海這個城市的生活，是世博會，是身處歷史現場，而不是他們公司，我對他們公司的認識太有限了。是他一再告訴我過往幾位香港人無法適應的故事，我才認真的問自己：我真的會很不適應上海的生活嗎？
但我是為了在上海生活才考慮這份工作的啊，如果要擔心這一點，為什麼不先擔心人工與工作性質啊？

／／／
穿一件黑衣，捲起袖來，透過樹下的陽光，看見手內側的皮膚仍然很紅。昨晚我喝了三杯或四杯，想不起來，只記得跟一班新相識的朋友在一起，他們問我覺得上海怎麼樣，決定好要留在上海了嗎？我答還沒有想好，其實是根本沒有認真去想。昨天我唯一認真做的，是去正大廣場逛了半天的 Mall，因為我想有很多生活上的細節都需要在這些 Mall 裡解決，應該來看一看，還吃了一餐很難吃的齋。
我什麼也不想去想，還不是想的時候，資料搜集還未完成，於是跟他們聊別的。他們十多人當中，有三對伴侶，全都是已經一起好幾年。我問其中一對，你們是在上海認識的嗎？為什麼會來上海呢？他們說，是因為伴侶要來，便離開香港一起來。另外一對也是同樣情況，下個月是第十年了。

／／／／
我背著十字路口插著耳筒聽 ipod，轉身才見到朋友已經來到，在對面馬路揮手叫我走過去。他用廣東話問我昨晚有沒有出去玩，說了幾句我卻轉講普通話，我覺得他講廣東話聲音很好聽，但語速很慢，交談好像不太方便。他帶路一起走到剛才在網上給我介紹的那個地方，果然是很不錯，但很可惜室外都滿座，不可以邊吃邊欣賞陽光。
第一次看他寫的東西，是因為自己要試稿，找來一大堆市面上的例子來參考，當中碰著他的文章。那時候覺得在韓國公司繼續沉淪不是辦法，從朋友處聽說有位旅遊記者要離開香港了，便自薦頂上她的位置。準備面試的那段時間，我看了很多很多同類型的文章，因為我知道我沒有時間去準備一篇新稿，只能從寫過的東西裡挑幾篇比較滿意、而又不太私人的呈交。
旅遊記者的功課，註定不能是太私人的東西，太私人的東西讀者看了很難可以有得著，尤其是香港的雜誌，大部分是玩樂指南，用景點資訊填滿稿紙才是正經，連巴士幾號在哪裡轉車都教你搭了；有一些打文化牌的，則走了另一個極端，每一步路都配有即食典故和延伸閱讀，讓你讀完之後滿腦都是反思，好不造作。我知道這兩種寫法都有它的價值，但我就是不喜歡。
他比較少寫平日的旅遊版，通常都只在週末的旅遊專欄出場。週末專欄的供稿者有幾位，有一位我覺得好煩，因為每篇讀完你會覺得作者是無間斷地隔著報紙向你發脾氣：人家日本是這樣這樣的，你看香港？香港人配有這樣的好東西嗎？好勞氣，但也許因為是有這些勞氣的鄰居，才顯出他寫的東西特別。他擅長寫體驗，讀過他寫的東西，就像看到了他雙眼在途上看到的東西一樣，你可以很容易代入他寫的世界，因為他在文章裡把自己退得很後，讓你幾乎不感覺到作者的存在，感受到的情緒就更深。
如果不是他，我跟那位離開了香港的旅遊記者也許不會成為這樣談得來的朋友，重看以前 MSN 的紀錄，開初認識時我們每天都在談他，收集他的作品，分享他的文字，後來我在一個意想不到的情況下買到他寫的書，讓那位旅遊記者羨慕了很久。為什麼我們都喜歡他？因為他厲害，但很低調。低調是，你讀他的文章，會知道他去過很多地方，見識很多，但不會覺得他驕傲。他不會藉著所見所聞而嫌棄自己的國家，他只是默默描繪著他所想的事情，跟讀文章的人分享。他的書裡，他朋友寫序說他像貓，見到真人我就明白了，昨晚一餐飯，除了有時談到他非常感興趣的題目，否則他都不太講說話，像一隻安靜的貓，沒有什麼脾氣，好像不太理人，但他就是在這裡。見他如讀他寫的東西，冷靜的、寬容的、感受性的。

／／／／／
「我想我不會來上海了。」忘了之前我們在談什麼，吃到一半我忽然對他說。
「那份工作只做一兩年是沒有意思的，如果決定要來，說的可能是五年、十年的事。我在香港跟一個人已經一起很多年，不想花時間去適應分隔兩地的關係了。」
「唔，沒有必要勉強來上海，有機會再來的時候才來好了。有這樣的關係你要珍惜啊。」
我說觀察本身就是一件很無謂的事，你只可以像一塊海棉，盡量吸收觀察到的一切，很難每次都目標為本，當下就過濾和整理的。往往到了適當的時候，答案就會自動浮現。為什麼我會吃到一半忽然跟相識不久的他講這個？因為我很想大聲的講出來，不管是誰都好，昨天晚上就已經很想講了，但又沒有理由破壞一班人飲酒的氣氛，才一直忍到今天中午。我沒有想過，這次旅程要解決的問題，答案竟然埋在酒吧。開始的時候，我們都很理智，上海啊！上海就是機會，應該趁年輕去試試，完全沒有想過，原來這其實不只是我一個人的決定。參觀了公司，想東想西，到處亂逛，一直都不覺得有什麼決定性的東西出現，直到遇到酒吧那班朋友，我才忽然知道那種決定性的東西其實是什麼。
常常以為自己還很年輕，但原來有一部分的自己已經不怎麼年輕了，知道了這一點還不錯，總算又認識自己多一點。一年前我沒有當上旅遊記者，很大原因是因為我拍照實在拍得太差，也有原因是沒有人跟進招聘過程；過了整整一個月，我才收到接頭人的電話叫我再寫幾篇沒那麼私人的稿試試。可惜那一個月裡發生了很多事，我忽然又回到網絡業，沒有再試下去，只一直在想，如果能像這位新認識的朋友一樣有多好！我們說他厲害，也許說他勇敢更貼切：旅居他鄉，去自己想去的地方，靠自己喜歡做的事謀生，是多勇敢的一件事。今天我知道自己不可能像他那樣自由自在，但各有前因莫羨人，將來如果還想離開香港的話，將來還有機會的，將來再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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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後沒事做，去機場又太早，陪他散步回家，談起他新作的種種，又回復了擁躉的身分。有些人會對自己的欣賞的人和事保持距離，我比較喜歡交真正的朋友，認識真正的人。不怕失望嗎？誰知道，反正見見面喝喝茶不見得就會成為很好的朋友，卻可以從真實的相處去了解一下別人，或了解一下你欣賞的其實是那個人的什麼。我又想起周，我一直以為欣賞的是他的作品，認識他之後，才明白作品就像他本身，一個人可以寫出什麼，大概心態早就決定了。
來的時候沒有帶地圖，卻帶了這位新相識的書在途上重看，想不到真的見面了，還讓他在書上簽了名。他尷尷尬尬的，於是我只把書和筆放在餐桌上，然後去了洗手間。告別後，我沿著來的路走不了多久，覺得離酒店太遠，便走起回頭路，經過他家門前，經過剛才走過的摩洛哥菜館，一直走一直走，走到剛才等他那個路口。想起他的簽名我還沒有看，便在馬路前急忙從背包裡把書翻出來。簽名上還寫了一句話。
過了馬路，我把書收好，到對岸繼續走我的回頭路。天開始陰了，微風正吹著，ipod 裡播出一首首廣東歌，我沒有照著哼，只望著半小時前經過的法國梧桐。有一段路的樹長得特別整齊，像列隊歡迎路人的士兵一樣，剛才走在樹下一直談著談著，反而沒有留意這道要從對岸才看到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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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曼谷的賣點</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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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5 Nov 2005 14:59:0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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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五六年上海大都會建設雛形漸現，人人去過都驚歎國內發展一日千里；又話今時不同往日，你當人大陸燦時人當你港燦，國內大城市落後形象彷彿瞬間一掃而空。其實身處這個年代，鄰近地區一個又一個發展起來，變的又何止上海呢？
廿年前的小學社會堂教東南亞國家，雖然隻字不提人妖與紅燈區，但由於風俗跟香港有別，讀來總覺滲著絲絲獵奇心態，課文每句句末彷彿都可順理成章加個「架」字，如：馬來人？著沙龍架！食咖喱架！信回教架！從小電視送飯耳濡目染，其後又幸得九十年代三級片推波助瀾，獵奇心態於是一再昇華，對東南亞的印象離不開咸咸濕濕養鬼仔落降頭（當然今時今日都係禽流感比較得人驚），只有新加波例外。於是以為猛鬼一定是雲頂高原，「奇人奇事」一定下接「吉隆波」，旅行團行程少不了去看長頸族、人妖、三春奇人，總之東南亞國家比祖國更地靈人傑，多野睇過馬戲團 &#8230; 但馬戲團從來不是我所好，因此對東南亞興趣一直不大；對泰國的印象則繼續停留在上世紀，頂多看得太多八卦雜誌知道除了四面佛之外還有白龍王，始終走不出古靈精怪的框框。舊公司旅行拍板去泰國一刻，一句「唔好啦」曾火速自我口中彈出，直至第一次身處曼谷鬧市，發現出乎意料之外是一個連 Boots 都開到盛行盛市的現代化都會，反而感到好奇：乜咁 developed 既？怪不得教科書經常要改版啦！
消費指南封面上，胡慧沖也與時並進，不但收起一身泰國民族服，更戴上粗黑框眼鏡，背景映著曼谷最高的露天餐廳 Sirocco。泰國的旅遊賣點，究竟是從幾時開始由咸咸濕濕轉變為時尚型格的呢？今次再遊曼谷，反而有點後悔十年前沒有來：今時今日有了空鐵系統的曼谷，毫不神秘，大都會一個，吃喝玩樂應有盡有，價錢平服務好，唔跟團都唔擔心有拐子佬，歌舞劇團人妖騷都當堂妖味減半。曼谷自己又極力擁抱全世界，走在街上一個二個 brand 熟口熟面之餘，連掃地阿嬸都識講 This way please, Sir，名副其實「亞洲國際都會」。淡季遊曼谷，甚少跟香港人撞口撞面，反而是城市發達得似自己屋企，出走感覺瞬間蒸發無聲。曼谷是真正等遊客來消費消費再消費的，賣點跟東京台北新加波無大分別 &#8230; 除了付賬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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