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走的人
晚飯過後他送我離開。才拐個彎,過了馬路,車站就到了。「這裡所有車都經捷運站--」還想多聊幾句,車卻已經駛來,我只好上車,他在背後提醒我「--車費十五元啊。」於是我找個靠窗的位置坐下,把他送我的一套書放在旁邊的座位,轉身從背包裡找出零錢。
轉身的時候,我看到仍然站在車站的他露出整齊的牙齒,微笑著跟我揮手講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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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人對星相命理頗有所得,有一天看著我的臉,說這幾年我笑的時候從鼻兩旁伸展的紋越來越開,表示我認識的人越來越多,接觸到的世界也會越來越大。
這幾年來我的世界的的確大了很多。因為工作或私人關係,我認識到不少以前沒有想過會認識的人,還跟其中某幾位最後成為了很熟絡的朋友。
七月中我去了廣州留一夜。一位這幾年才認識的朋友在廣州有份差事,我鬧著要跟他一起去度周末。晚上二人去喝酒,我講起初相識時的印象:那次他送我一本他的舊作,兩人約在鬧市見面,站著談了很久。當時我二十五歲,他問起我的工作,我回答說也許感情生活已經太穩定了,常常覺得人生有一部分已經完成,對工作總像缺少了什麼衝勁。
他聽了以後,給我一個不以為然的微笑,我一直不明白那個微笑的意思,只是久不久就會想起來。
今天我當然明白了。有一些神態、一些畫面、一些說話,發生那刻你不覺得有什麼特別,照理不怎麼值得記住,只是日子久了,這些片段在回憶裡竟然最是清晰無比。日子久了,這些片段會忽然浮上來。歷歷在目之際,你終於明白:那時是你自己沒有及時把握住破案關鍵。
日子久了,會忽然想起:一落機給那個人打電話說不去上海工作了,那個人不是不高興,但也沒有預期中的雀躍。
日子久了,會忽然想起:聖誕節那個人抽到了朋友之間交換禮物的大獎,是酒店的二人自助餐餐券。朋友都虎視耽耽說要一起去,那個人卻一直不置可否,而你也沒有留意到,為什麼你那時沒有問那個人準備跟誰去。
日子久了,會忽然想起:在寺廟裡許願的一刻,那個人說什麼願也沒有許,你明明失望過,卻又轉瞬間以為是那個人一貫的無神論作風。
和那個人在一起的最後半年,我們常常談到將來。只是我並沒有發覺,那個人一直預言的都只是我的將來。那個人其實從來沒有提到自己。到我發覺的時候,我們已經分手半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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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那個人一起七年,半年前在杜尚別分手了。」
我們在台北一家日本餐廳吃晚飯。雖說是工作場合上的會面,但因為氣氛比較放鬆,聊著聊著,我也談起自己的感情事來。看,一段結束了的關係,換來的只是兩個可以嚇人一跳的時間和地點關鍵字,說出來甚至有種炫耀自己經歷的意味。
他聽了果然也對這個地點感到意外。「那是我們旅行的最後一天。」我解釋說。那是個星期六,我們早上起床後分手,晚上坐飛機回港。
「到那地方旅行現在安全嗎?」他問。我答他很安全,人很善良,風景又漂亮,帶一本旅遊指南就可以隨時起行。我已經想不起自己有沒有提起那次旅行的細節,只記得他接著說他前陣子去了土耳其。於是我說:「那個人一直很想去土耳其,可是你知道香港人請長一點的假期是很難的,我們最多只可以請連續兩個星期的假,去土耳其的話時間不夠耶,單單是伊斯坦堡也要五天啦。」
嘴巴跟對座的他講著國語,腦裡卻彷彿響起那個人常常用廣東話說的這一句:淨係伊斯坦堡都要五日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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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以後,我最介意的其實不是單身,因為知道已經無法挽回了。我最介意的是我根本搞不清楚為什麼。當然,我知道那個人對我感覺已經變得很淡了,我不明白的是:這到底是如何變淡的?當時我沒有及時把握的破案關鍵,到底是什麼?
恐怕沒有人能給我答案。
問十個朋友,十個都答我失戀時我最需要的是朋友和時間。朋友不是不好,那兩三個月大家就像是輪流值班,幾乎沒有幾個星期五星期六的晚上是我自己一個人過的。時間也不是不好,但我覺得這樣等時間過去太被動了,總得主動做些什麼。不是要強求,只是想盡自己的力量去面對這段日子。
於是我列出一張清單。這幾年來有很多 loose ends,就是事情準備到一半,進行到一半,沒有做完,就擺下來了。我把這些 loose end 一個一個列出來,看看有那些是適當時候繼續或了斷。我約了好幾位很久沒有聯絡的朋友吃飯,認真地接了一些業餘的寫稿工作,周末還去了教書。有一晚睡不著,我竟然一鼓作氣,把分手那程飛機上想起的 business idea 化作了一份簡報,凌晨三時用電郵傳給負責的同事。
然後我變輕了。不只是 loose ends,一件件兩個人一起時沒有做、沒有想過要做、不敢做、不會做的事,這幾個月來我一一做了,而且臉不紅心不跳。我不能說我很喜歡這種單身的日子,也不覺得特別享受這些新體驗,只是從這些新體驗裡,我看到了自己身上更多的可能性。雖不至於脫胎換骨,但總算知道了單身生活要怎麼過,將來遇到一個人,會更懂得體諒彼此的過去。因為我知道,以後談的戀愛都不會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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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你以後的戀愛,都會跟這次很不一樣。」他以預言的口吻說,我笑了起來。那到底是一樣好,還是不一樣好呢?
「你有過這樣的一段關係,很讓人羨慕。」
過了一會,我吐出一個字:
「對。」
我倒是沒有想過這一點。有位荷蘭人朋友,幾次聽我跟不同人談起失戀,都插嘴說:在杜尚別分手,多浪漫。起初我心想:分手有什麼浪漫可言呢?後來才漸漸明白,能夠自在地把過往的經歷說出來,是因為對這段經歷有了一種珍惜的心,因為這段經歷已經成為自己一部分了。分手並不是一件開心的事,但因為那個奇怪的地點,以後每次再講起這次分手,我想我都會帶笑,是那種帶點害羞,「不好意思告訴你我有這種特別經歷」的笑。
坐在對面的他告訴我,我跟那個人的初戀很讓人羨慕。那個人和我是大學裡最好的朋友,我們二十歲走在一起,看著彼此長大,陪著彼此度過了很多每個人初出社會做事都會遇上的難關。我們了解彼此的脾性,知道對方為自己好,也因為互相影響而各自改變了不少。那個人總是很理性,我總是很隨意;後來我變得務實起來,那個人慢慢懂得浪漫。那個人本質比我更深沉,所以想起來我仍然很慶幸,至少有幾年,我們曾經誠懇向對方打開了心門。那段日子裡,不論生活上的事情有多壞,我們都可以天真地相信:捱得過的,快捱過了。
就像坐在對面的他所說的,我也知道我以後的戀愛都會跟這次很不一樣,因為我也變了。分開了以後,有時會從朋友口中聽到那個人的新生活,朋友說的聽來都讓我覺得十分陌生。往往是那個人做了一些事,讓我大惑不解,我還奇怪怎麼都不似那個人一貫的作風。
直到有一天,我終於明白,那個人並不只是放低了我,我只是那個人拋開的舊世界的一部分。
作為被拋低的一方,我可以理直氣壯,說那個人有負於我,只是我不知道,說了又可以要求那個人給我補償什麼?就算再走在一起,也不是同一回事,因為大家都變了,大家都不再是二十歲。不再是二十歲的身體,也不再是二十歲的心境。
我知道自己已經復原得八八九九。坐在我對面這位友善的新朋友,接著說起他自己的故事。望著他說話時候的雙眼,我發現自己正如常人一樣,本能地胡思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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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台北前一兩天,我去了花蓮看太平洋的日出。我還記得離開香港那一個下午,我在公司裡跟同事說電腦我帶了,有什麼急事我也可以隨時跟進;怎料在花蓮那兩天,我一次都沒有想起過工作,甚至不似春末去的那一趟美國,以為飛得夠遠了,還是天天掛心工作進展。從分手起我一直在負責同一個專案,從分手起我一直忙著面對分手,從分手起,沒有一天不跟進著這兩件事,半夜會忽然醒來,因為想起 to do list 上寫漏了一件事,因為想起明天九點的會議忘了訂房間,因為日子久了,會忽然在睡夢中想起最後那半年每一條線索每一個破案關鍵,然而也止於破案關鍵而已。那個人那時候是什麼表情,我真的想不起來。
我在花蓮的夜空清楚地看到了銀河,在清晨五時看到了日出,看到了山,看到了海,看到了浪。一個人,長途跋涉,沒有特別原因地靜靜坐著看,看了很久很久,久得自己也快要融入大自然裡面。不是坐著的時候,我專心讓自己行動不要太快,免得身體散發出更多的汗和熱。
我讓陽光與海清空了一切,什麼事也沒有跟進,連防曬也沒有塗。那是我這幾年來,第一次切切實實感到自己是在充電。
而這一刻,是我這半年來第一次有力氣完成一篇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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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飯過後,他還要見朋友,我也是時候坐車回到住處。他送我上車,我找個靠窗的位置坐下,把他送我的一套書放在旁邊的座位上,轉身從背包裡找出零錢。轉身的時候,我看到仍然站在車站的他露出整齊的牙齒,微笑著跟我揮手講再見。我不想表現出依依不捨,於是只隔著空氣講了一聲拜拜,再坐好一刻,車子已經開往前了。過後我才想起,這是我在台北唯一一程巴士,也是這幾個月來我坐的第一程巴士。
過了很久以後,我才想起,這位新認識的朋友,是很多年以來第一個會留在原地目送我離開的人。雖然,我估我並不是他在找的類型,這樣目送,只是他對外地人和新朋友的一種友善。
七年感情留下來的甜蜜回憶當中,關於交通工具的有兩個。一個關於飛機:每次我坐飛機回港的時候,那個人都會檢查有沒有誤班,總是一落機撥電話,那個人就會賣弄聰明的說:「你這班飛機遲了若干若干分鐘」。另一個關於巴士:過往每次在巴士站講再見,我都等到那個人上了車,連車上的身影也消失於眼前才離開。常常想:那個人會不會有一天發現我的目送,從而望回頭呢?是的,有好一段時間,那個人總是得意地笑著回頭。
想不起那個人在巴士上最後一次回頭是幾時,但我記得回港那天在機場分別,那個人一次也沒有望回頭過。我停在機鐵月台的橋上,看著橋下那個身影漸行漸遠,神情就似我以九秒九速度切斷推銷電話後鬆一口氣,我心裡明白:我們的緣份到此了。也許我會以我一貫的方式,盡力挽回,但盡過力就好了。那個人快樂就好。
日子久了,會忽然想起那個人在最後的旅途中對自己面相的贈言:
北,不要皺眉,開朗一點,眉心快皺出一條意外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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