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 ……
中學 last day 前幾個星期,一班男生在一間現已結業的卡拉 OK 吃午飯。螢幕彈出謝霆鋒的《非走不可》,某甲對我說:現在的明星(對,在香港,「歌手」只是書面語,「明星」才是口講的)年紀開始比我們小,真不習慣。那時我懶老成,搭著某甲的膊頭說:慢慢你就會習慣啦。
明星彷彿都只應是大人,我又何嘗不同意呢?去年看達明的演唱會,就有七成是考古心態。我是長大的時候聽達明,但不是聽達明長大的,達明與我在時間上的重疊其實很少。草蜢卻不同,因為他們沒有拆夥,保持活躍。雖然《失戀》、《半點心》那些作品對當時未開竅的我們來說只是古蹟;但十四五歲時,同伴當中有誰沒有聽過《我們都是這樣失戀的》?還有《三分鐘放縱》?《怎麼天生不是女人》?以前不是草蜢的擁躉,無所謂,因為十年之後大家都一樣發現:我們的確是聽草蜢長大的。
我這個年紀看達明演唱會,打的拍子多數是舊歌;看 twins 的演唱會,打的拍子則全都可以當是新歌。氣氛可以投入,但角色保持抽離。看草蜢演唱會,手揮著吹氣膠棒,打的拍子卻是一首首一度新過的歌。甚麼時候新過?就在初認識身旁同行的朋友時。想不起是幾時?不用慌,等到音樂一起,autobiographical memory 即會自動狼狽瀉滿一地,萬試萬靈。其實今時今日,莫講是謝霆鋒,即使是 cream 我都已經習慣了。習慣明星比自己年輕有什麼難?真正難的,是坐在紅館裡萬人大合唱時,忽然發覺繼而欣然承認:心態其實如老父在家收看老歌伴星河。
演唱會加宵夜過後,我一個人漫步回家。熄了燈的維園原來並不冷清,足球場上就有五、六群圍坐在一起的青少年,在銅鑼灣樓海中的空曠平原享受著都市夜色,說著不著邊際的話,搏取朋輩的支持與鼓勵。多麼奢侈的玩意,如果是我們,就要顧及翌晨還要早起上班──而我即使在休息期間,也仍然會間中職業病發作:吹氣膠棒一拿上手,先留意印在包裝袋上的說明圖解是否達意;《我們》歌詞一打出,又在自動自覺數錯字。「我們有歌曲作伴」?這當然不消說,大家都活在資訊年代。我們曾經以為不是當然的,其實是打後的一句:如今我長大了。

草蜢好久沒在台灣宣傳,偶而看到的時候是在龍祥電影台或是CK的走秀。「半點心」流行的時候,台灣是帶著梅姑的舞群稱號,來介紹草蜢。當時是小虎隊的全盛時期,月考結束的午後,有個早熟的小學同學,說著:「我要去買草蜢的卡帶」,當時是我第一次聽到草蜢,也開啟接觸「香港」的歌星明星。
好同意你說的「氣氛可以投入,但角色保持抽離。」實在太能表示大人去聽小孩明星的心情了。
草蜢也好久沒在香港宣傳啦!只是近來有演唱會才出現一下。我最喜歡的草蜢,是九四起至離開寶麗金前的那段時期,那段時間他們的音樂才變得成熟。其後在滾石就實在太台灣了,台式曲風、台式文案、台式包裝,還翻唱了愛拼才會贏,結果似過江龍多於地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