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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post

他約我去迪士尼、他約我去許留山、Google Earth、Google Moon、MS Virtual Earth、Yahoo Widgets,教我知道 blog 其實是卡拉 OK。人人都以精簡若都市日報的方法報導相同的事,唱返兩咀咪執輸;cap 幅圖出個 post 以示眼明(手快通常是另一回事),批評幾句以示眼角高。

多得這些 K posts,即使不再從事互聯網行業,仍能讓我不費吹灰之力知道

  • 他約我去迪士尼,必有歌詞,加兩個字:好聽;
  • 他約我去許留山,必有歌詞,加兩個字:好笑;
  • Google Earth,必然是:估狗再獻新酋,科技日新月異;
  • Google Moon,同聲高呼:just amazing!
  • MS Virtual Earth,當然要舉報:抄人既!
  • Yahoo Widgets,出左喇:你仲唔 download?

一個人報導叫石破天驚,十個人相似到不得了的報導其實是 spam。看朋友刷牙洗臉流水帳的 xanga,姑勿論有無用,資訊含量反而更高,更可 update 彼此在塵世間的生活,又可八卦不同團體的是非,實在有益身心過處處讀到 old news is so exciting。香港書展完滿結束,是時候數數收獲,志在晒冷,不求讀完有下文,故只提書名即可:你今日 blog 左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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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都有列了書展的收穫。。不過還未開始看。。呵。〔汗顏〕

    Comment by 桔 on July 27, 2005 at 12:33 am
  2. 一語的中,精彩!

    Comment by 朗 on July 27, 2005 at 2:52 am
  3. 其實﹐這個世界不會因為多了人寫blog而一下子增加了文化內涵。
    其實﹐我們寄望在別人的blog讀到什麼? 精闢的評論? 獨到的我見? 不是吧? 即使報紙雜誌的文化版(如有)都教人看不下﹐更何況是普羅的博客。
    寫blog但求做個記錄﹐對得自己對得人。

    偶遇好blog我會做個bookmark(如你的blog)﹐閒來交流交流。不好看的blog下次便別看吧。咁嬲做咩?

    Comment by t t on July 27, 2005 at 3:01 pm
  4. Blog, 某程度上, 是我們的流水帳~
    日誌日誌, 縱或無無聊聊, 看到有趣的, 便隨手一記。
    譬如那些沒營養的小測驗, 返工時間揸揸流攤, 得到或有共鳴或覺搞笑的結果, 實在會想分享一下。
    而我, 更愛從中, 顧左右而言他; 當是給某人、或給自己的暗號, 也隨勢為文章增值。
    同一題材, 放在不同人手裡, 自有不同效果, 是高手、低手, 或是順手, 純看個人意願。
    就如留言, 可以只是一個“:)”, 也可以獨立成文了。
    於是, 有樣東西, 叫做trackback。:)

    Comment by sidekick on July 27, 2005 at 4:19 pm
  5. my manual trackback:
    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5/07/28/589/

    :)

    Comment by sidekick on July 27, 2005 at 4:26 pm
  6. 北應該沒有嬲吧。很欣賞這觀察力。

    Comment by Duke of Aberdeen on July 28, 2005 at 9:03 am
  7. 當然無嬲啦 :p 要嬲先寫得呢d野既咩?

    每人習慣不同,我其實甚少 bookmark 一個 blog,blogline subscribe 了 rss 又不大看,只是左 click click 右 click click, 所以在我心目中其實冇乜唔好睇既 blog…唔好睇既 post 就大把,但我都唔係好記得邊個打邊個。

    我想我寫得不夠清楚,引一篇解說:
    http://www.zonaeuropa.com/20050729_1.htm

    出門兩日,一返泥咁多客人 welcome,打個招呼,請請!

    Comment by bark on July 28, 2005 at 6:26 pm
  8. 十分同意。
    很佩服。

    Comment by Anonymous on July 28, 2005 at 7:52 pm
  9. 送你一個老土又俗的字:讚!

    你說我倒行逆施還是怎樣也好,我去了一天書展但一書也沒買。說得難聽一點,只是旺角二樓書店和簡體書店借屍還魂式的在會展擺陣。

    Comment by hans on July 28, 2005 at 9:05 pm
  10. 阿 Elizabeth 呢位朋友:我好少回文回得咁快,又用廣東話,但我真係好奇到忍唔住…

    我睇唔明你頭兩句結構好繁複既句子呀 :p

    Comment by bark on July 29, 2005 at 4:24 pm
  11. 其實我也不認為 K Post 是一個「問題」,人人都是喜歡什麼便寫什麼,但寫了出來就自然有人留意見,自然有人提出不同意見。如果大家覺得意見有用,可以考慮是否因應作出取捨。

    取捨便取捨,不取捨便不取捨。這裡甚少人留言,當然喇!我寫來寫去d野都係唔預搭嘴既。我也覺得有人留言是重要的,但我又真的對這些無人搭嘴的題材很有興趣;所以我就覺得無需要取捨。

    K 不 K 根本不在題材(如果是 K 在題材的話,南亞海嘯係年頭就真係 K 到喊),K Post 最厲害的地方是整個 post 的內容皆可濃縮在標題當中,無多無少(BBS 的空文至少會在標題後括個「無內容」讓人知道 click 入去無謂)。就當我手賤愛亂 click,又看得濫,但我估像我這樣的讀者大有人在。

    講就講完,是否要為像我這樣的麻煩讀者取捨呢?這當然是作者自己的決定。又不是死人塌樓的事,不取捨便不取捨,有什麼所謂,可能那些 K post 真的對作者很有意義呢?反正又不是我自己的 blog

    但提出一聲,總可以掛

    讀者當然可以選擇看什麼不看什麼,像我這副看法當然是手賤眼又賤啦,明知對自己看來無謂還下意識 click 落去。但在消極地放棄 click 之前,是否不能提出一些積極的做法呢?

    有些人會覺得這是嘲諷,我會覺得不好意思之餘還有些被抬舉之感(我還以為嘲諷是相當厲害的文字)。我表達能力也許不佳,但我想意見已經很清楚地表達了兩次,再講就真係三幅被喇!

    Comment by bark on July 29, 2005 at 4:44 pm
  12. and hans…題外話:今天書展好失望呀可(sorry, 我覺得「呀可」兩個音實在太 fit 句說話,忍不住要加,廣州話真夠貼切)。

    由於是待業中,我跟不同的組合用不同的票價,變本加厲地行了共三次書展。這也許真是讀者的責任:不止是 blog post,連書我都覺得沒有太大新鮮感,好像沒有什麼出版物讓自己特別期待。

    行了三次,因為已可媲美地毯式搜查,還是有些神奇的斬獲:北韓逃亡青年 Hyok Kang 寫了一本回憶錄(?)”This Is Paradise!”,七月新鮮出版,但全書展唯一有售的攤位,不是 dymocks,不是 page one,而竟然是開益!10 鎊既書賣 $90,折左 $68,快仲要平,仲唔係抵到喊?書展牌場悶,但如果在當中能撿到寶,還是相當高興的。

    Comment by bark on July 29, 2005 at 5:03 pm
  13. 讚成!最搞笑是當個個人寫的野都一樣時,佢地自己反而覺得自己的point 好獨特,真係比佢吹漲呀。

    更甚者,是寫K post 的人唔覺得咁係一個問題。

    Comment by Tiffany on July 29, 2005 at 9:36 am
  14. 世界有幾大?
    講來講去,未又係三幅被

    Comment by Rossi千斤田 on July 29, 2005 at 9:40 am
  15. 你又知人嬲?不好看的留言可不能避而不看呢!

    你又知唔知人地唔知你講D野同呢個post的K post無關係? :)

    如果呢個世界真係去到三幅被的地部,你重有心情blog?反正一日寫一幅,寫三日就寫完啦。

    Comment by Elizabeth on July 29, 2005 at 4:08 pm
  16. 題外話:真的失望,書展的大陸檔口比往常少了兩行!台灣的也是少了,oxford 的攤位縮得不像形,昨年遠流時報都會放些經典學術翻譯,今年沒有了。書展變成超市、零售,卻失了「展」和「市」的意義。

    “This Is Paradise”是本好書呢,尖沙咀hmv 也有買。hmv 最近開始買起書來,且入的熱門書比page one 還有趣。

    Comment by hans on July 29, 2005 at 7:41 pm
  17. sidekick:
    正想揼個 email 多謝你,我當然明喇!:p 小事一樁,不好意思什麼。

    kai:
    exactly,但如果我講得像你這句平鋪直敍,就變成老生常談,過目即忘架喇。題外話:政治我興趣就不大,但在你那裡我常學到很多城市規劃的東西。我都好老土:多謝!

    Comment by bark on July 30, 2005 at 6:32 pm
  18. 雖然好老土(因為我估你明).
    一直很喜歡讀你的文字(我常將你的文放到我的網摘); 今次, 遇到這話題, 認為可談一談, 沒料反應如此兩極.
    如令你不便, 老土地說聲不好意思~ :)

    Comment by sidekick on July 30, 2005 at 5:59 pm
  19. 寫同一個題目沒所謂,寫不同的例子,或是用不同的角度,再互相連結在一起,更是好看。

    Comment by Kai on July 30, 2005 at 6:17 pm
  20. “人人都以精簡若都市日報的方法報導相同的事,唱返兩咀咪執輸;cap 幅圖出個 post 以示眼明(手快通常是另一回事),批評幾句以示眼角高。”

    其實你唔講我又真係冇諗過原來寫blog係為左要去”報導”返d野以示眼明, 又或者係咪執輸喎….多謝晒呀, 小女子今次真係大開眼界左同埋擴闊視野左na…終於明咩係眼角高中的眼角高. ;)

    Comment by 太公 on July 31, 2005 at 12:01 pm
  21. 你知唔知自己講緊咩野?
    講大道理同K post一樣都係毫無用處,於事無補。當然,學你講:
    「其實我也不認為講大道理是一個「問題」,人人都是喜歡什麼便寫什麼,但寫了出來就自然有人留意見,自然有人提出不同意見。如果大家覺得意見有用,可以考慮是否因應作出取捨。

    取捨便取捨,不取捨便不取捨。你這裡甚少人留言,無他既!你寫來寫去d野都係唔預搭嘴既。你也覺得有人留言是重要的,但你又真的對這些無人搭嘴的題材很有興趣;所以你就覺得無需要取捨。」

    我都唔知你想點!?

    Comment by Eva Aslin on July 31, 2005 at 3: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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