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上海那個下午,我約了一位新朋友吃午飯。收拾好行李才十二點,也沒有什麼特別事要做,就從胶州路的酒店一直走,走過北京路,走過靜安寺,又來到了延安中路以南一帶。每次來上海,都找個下午走走這段以前是法租界的地方,這幾天上海天氣涼爽,正午也不算特別熱,更好散步了。新朋友介紹在附近一家餐廳吃全日早餐,我只把地址輸入了電話的備忘錄就出門,恃著這一帶還算熟路,連地圖也沒有帶。
其實我根本沒有上海的地圖,在機場太忙著趕磁懸浮,忘記去取地圖。家裡本來有一本,卻一直沒有為意,原來沒有把它放進行李箱。大概是沒有意識到自己在旅行,連四天的衣服也帶得不太夠,更別說找份地圖計劃行程了。這次來上海,是因為不知道要不要接受一份在上海的工作,接頭那間公司便給我買機票,讓我來拜訪和看環境。第三次來上海了,並沒有什麼非到不可的地方要逛,反而只想看有沒有機會跟不同的朋友見見面。
為了認識一些在上海的香港人,我到了交友網站去找,挑了一個照片看起來頗精明的,沒有想太多就直接加他進 MSN 聊天。我問他稅的算法,沒想到他就直接給我他的電話,叫我打過去。上次到上海的時候,有個在豆瓣的網友提起浦東的舊書店,我沿著指示去看了,只發過豆郵多謝他,這次他知我要來上海,也直接給我他的電話,約出來一起喝喝咖啡。又有一位我很喜歡的作者,看他的東西一兩年了,近來出於好奇聯絡上他,問一下上海這幾天有沒有什麼特別的展覽表演,他卻說可以帶我去逛逛,同樣給了我電話號碼。
我還以為電話號碼是很私人的東西,原來只有在香港生活的我才這樣想。可能交朋友這回事,不外乎是主動與誠懇,可能因為我在 MSN 用真的照片,讓人感覺安心一點,也可能因為我是香港人,有很多理由的,不同的人給我不同的理由。那天結果我們沒有一起逛逛,卻與他跟他的朋友喝了東西吃了晚飯。一個人在大陸,可以自己一個逛,但吃飯還是找人一起吃的好,點太多菜一個人又吃不完,要不就吃無味的套餐,要不就只有找些適合一個人吃飯的地方 ──離開上海那個下午,我一個人吃飯,問他有什麼一個人吃飯的好地方介紹,最後把他也叫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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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在武康路口,我早到,挨著電箱望著路旁的法國梧桐發呆。我喜歡兩旁種滿樹的路,所以很喜歡在延安路南這一帶散步。因此也喜歡廣州的舊城,如惠福路一帶,但廣州還是太髒了,或者不是真正的髒,可能只是樹太密而路太窄,走在樹下處處是陰天,不像上海,你可以看見樹葉在陽光底下的翠綠。武康路不是很繁忙的路,沒有什麼車,安安靜靜的,散起步來很舒服。這種小路還是白天來看的好。我想起有一個晚上,與周在九龍塘的小街裡散步,九龍塘都是那些兩、三層的房子,周說像荷蘭一般城市的街景,我說像上海。現在人又來到了上海,卻想不起九龍塘的樹長什麼樣子,那時晚上太暗,看不出樹的綠,現在甚至連九龍塘有沒有樹都想不起來。
一直走著還好,停下來身體又開始有點癢,我喝太多酒了。大家說我酒量有進步,我說那只是相對而言的,只是從以前一杯啤酒進步到現在三杯白酒才面紅身癢而已。來上海三晚,有兩晚都去了酒吧,以前我很少泡酒吧,因為根本滴酒不沾,近來泡多了,尤其是在首爾那幾天,幾乎每晚都一大班人在酒吧裡渡過,便越來越習慣喝酒。酒吧是個很有趣的地方,因為你可以觀察到很多事情。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一個人獨處在外,我就會開始認真觀察身邊的環境。在中央圖書館看菲傭上 youtube,她們都是一集一集的看家鄉的處境喜劇。認識周的那一場座談會,我看在場觀眾是什麼人,原來他們男女老幼比例都出奇地平均。在上海第二晚,凌晨一點一個人上酒吧,我算了算酒保與客人的比例大概是一比五;酒吧面積少,只要有酒保在,就算到了打烊也不會顯得很冷清。對,都是很無謂的觀察,不是嗎?但我想觀察本身就是一件很無謂的事,你只可以像一塊海棉,盡量吸收觀察到的一切,很難每次都目標為本,當下就過濾和整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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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知道有這樣一個在上海的工作機會,我便立刻告訴那個人。那個人一貫務實,立刻開了一張清單,提我要注意什麼,怎麼回覆對方討價還價,人工低過哪個金額便不划算。但這不只是價錢的問題,價錢反正不會高到一個我不用考慮就決定的地步,為什麼我要放棄我現在的工作呢?我不能說很滿意很滿意現在的工作,不過客觀點來看,也算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就是因為不想草率決定,所以才親身飛過來上海實地考察的。
於是我在那間公司玩了一整天,只專心盡量吸收不同的資訊,沒有急著過濾和整理。公司的環境很好,專案都很有挑戰性,他們安排了幾位設計師跟我聊天,看得出他們真的工作得很開心。和他們的大老闆見面十五分鐘,他一句也沒有提到工作的事,只問些很實際的問題:為什麼想來上海?工作只是你人生一部分,生活能習慣嗎?
我答不知道,我說約了不同的朋友見面,也準備在市內逛逛,了解多些才決定。我老實告訴他我一直抱著的都只是探索的心態,我不是非來上海工作不可的,再者,真正吸引我的是上海這個城市的生活,是世博會,是身處歷史現場,而不是他們公司,我對他們公司的認識太有限了。是他一再告訴我過往幾位香港人無法適應的故事,我才認真的問自己:我真的會很不適應上海的生活嗎?
但我是為了在上海生活才考慮這份工作的啊,如果要擔心這一點,為什麼不先擔心人工與工作性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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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一件黑衣,捲起袖來,透過樹下的陽光,看見手內側的皮膚仍然很紅。昨晚我喝了三杯或四杯,想不起來,只記得跟一班新相識的朋友在一起,他們問我覺得上海怎麼樣,決定好要留在上海了嗎?我答還沒有想好,其實是根本沒有認真去想。昨天我唯一認真做的,是去正大廣場逛了半天的 Mall,因為我想有很多生活上的細節都需要在這些 Mall 裡解決,應該來看一看,還吃了一餐很難吃的齋。
我什麼也不想去想,還不是想的時候,資料搜集還未完成,於是跟他們聊別的。他們十多人當中,有三對伴侶,全都是已經一起好幾年。我問其中一對,你們是在上海認識的嗎?為什麼會來上海呢?他們說,是因為伴侶要來,便離開香港一起來。另外一對也是同樣情況,下個月是第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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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背著十字路口插著耳筒聽 ipod,轉身才見到朋友已經來到,在對面馬路揮手叫我走過去。他用廣東話問我昨晚有沒有出去玩,說了幾句我卻轉講普通話,我覺得他講廣東話聲音很好聽,但語速很慢,交談好像不太方便。他帶路一起走到剛才在網上給我介紹的那個地方,果然是很不錯,但很可惜室外都滿座,不可以邊吃邊欣賞陽光。
第一次看他寫的東西,是因為自己要試稿,找來一大堆市面上的例子來參考,當中碰著他的文章。那時候覺得在韓國公司繼續沉淪不是辦法,從朋友處聽說有位旅遊記者要離開香港了,便自薦頂上她的位置。準備面試的那段時間,我看了很多很多同類型的文章,因為我知道我沒有時間去準備一篇新稿,只能從寫過的東西裡挑幾篇比較滿意、而又不太私人的呈交。
旅遊記者的功課,註定不能是太私人的東西,太私人的東西讀者看了很難可以有得著,尤其是香港的雜誌,大部分是玩樂指南,用景點資訊填滿稿紙才是正經,連巴士幾號在哪裡轉車都教你搭了;有一些打文化牌的,則走了另一個極端,每一步路都配有即食典故和延伸閱讀,讓你讀完之後滿腦都是反思,好不造作。我知道這兩種寫法都有它的價值,但我就是不喜歡。
他比較少寫平日的旅遊版,通常都只在週末的旅遊專欄出場。週末專欄的供稿者有幾位,有一位我覺得好煩,因為每篇讀完你會覺得作者是無間斷地隔著報紙向你發脾氣:人家日本是這樣這樣的,你看香港?香港人配有這樣的好東西嗎?好勞氣,但也許因為是有這些勞氣的鄰居,才顯出他寫的東西特別。他擅長寫體驗,讀過他寫的東西,就像看到了他雙眼在途上看到的東西一樣,你可以很容易代入他寫的世界,因為他在文章裡把自己退得很後,讓你幾乎不感覺到作者的存在,感受到的情緒就更深。
如果不是他,我跟那位離開了香港的旅遊記者也許不會成為這樣談得來的朋友,重看以前 MSN 的紀錄,開初認識時我們每天都在談他,收集他的作品,分享他的文字,後來我在一個意想不到的情況下買到他寫的書,讓那位旅遊記者羨慕了很久。為什麼我們都喜歡他?因為他厲害,但很低調。低調是,你讀他的文章,會知道他去過很多地方,見識很多,但不會覺得他驕傲。他不會藉著所見所聞而嫌棄自己的國家,他只是默默描繪著他所想的事情,跟讀文章的人分享。他的書裡,他朋友寫序說他像貓,見到真人我就明白了,昨晚一餐飯,除了有時談到他非常感興趣的題目,否則他都不太講說話,像一隻安靜的貓,沒有什麼脾氣,好像不太理人,但他就是在這裡。見他如讀他寫的東西,冷靜的、寬容的、感受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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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不會來上海了。」忘了之前我們在談什麼,吃到一半我忽然對他說。
「那份工作只做一兩年是沒有意思的,如果決定要來,說的可能是五年、十年的事。我在香港跟一個人已經一起很多年,不想花時間去適應分隔兩地的關係了。」
「唔,沒有必要勉強來上海,有機會再來的時候才來好了。有這樣的關係你要珍惜啊。」
我說觀察本身就是一件很無謂的事,你只可以像一塊海棉,盡量吸收觀察到的一切,很難每次都目標為本,當下就過濾和整理的。往往到了適當的時候,答案就會自動浮現。為什麼我會吃到一半忽然跟相識不久的他講這個?因為我很想大聲的講出來,不管是誰都好,昨天晚上就已經很想講了,但又沒有理由破壞一班人飲酒的氣氛,才一直忍到今天中午。我沒有想過,這次旅程要解決的問題,答案竟然埋在酒吧。開始的時候,我們都很理智,上海啊!上海就是機會,應該趁年輕去試試,完全沒有想過,原來這其實不只是我一個人的決定。參觀了公司,想東想西,到處亂逛,一直都不覺得有什麼決定性的東西出現,直到遇到酒吧那班朋友,我才忽然知道那種決定性的東西其實是什麼。
常常以為自己還很年輕,但原來有一部分的自己已經不怎麼年輕了,知道了這一點還不錯,總算又認識自己多一點。一年前我沒有當上旅遊記者,很大原因是因為我拍照實在拍得太差,也有原因是沒有人跟進招聘過程;過了整整一個月,我才收到接頭人的電話叫我再寫幾篇沒那麼私人的稿試試。可惜那一個月裡發生了很多事,我忽然又回到網絡業,沒有再試下去,只一直在想,如果能像這位新認識的朋友一樣有多好!我們說他厲害,也許說他勇敢更貼切:旅居他鄉,去自己想去的地方,靠自己喜歡做的事謀生,是多勇敢的一件事。今天我知道自己不可能像他那樣自由自在,但各有前因莫羨人,將來如果還想離開香港的話,將來還有機會的,將來再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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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後沒事做,去機場又太早,陪他散步回家,談起他新作的種種,又回復了擁躉的身分。有些人會對自己的欣賞的人和事保持距離,我比較喜歡交真正的朋友,認識真正的人。不怕失望嗎?誰知道,反正見見面喝喝茶不見得就會成為很好的朋友,卻可以從真實的相處去了解一下別人,或了解一下你欣賞的其實是那個人的什麼。我又想起周,我一直以為欣賞的是他的作品,認識他之後,才明白作品就像他本身,一個人可以寫出什麼,大概心態早就決定了。
來的時候沒有帶地圖,卻帶了這位新相識的書在途上重看,想不到真的見面了,還讓他在書上簽了名。他尷尷尬尬的,於是我只把書和筆放在餐桌上,然後去了洗手間。告別後,我沿著來的路走不了多久,覺得離酒店太遠,便走起回頭路,經過他家門前,經過剛才走過的摩洛哥菜館,一直走一直走,走到剛才等他那個路口。想起他的簽名我還沒有看,便在馬路前急忙從背包裡把書翻出來。簽名上還寫了一句話。
過了馬路,我把書收好,到對岸繼續走我的回頭路。天開始陰了,微風正吹著,ipod 裡播出一首首廣東歌,我沒有照著哼,只望著半小時前經過的法國梧桐。有一段路的樹長得特別整齊,像列隊歡迎路人的士兵一樣,剛才走在樹下一直談著談著,反而沒有留意這道要從對岸才看到的風景。
September 16, 2007 at 3: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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